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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 关于开展2025年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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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3
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职称分类: 新闻专业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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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融媒体中心: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新出〔2023〕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2.能力条件

(1)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

(3)从业以来,每年参与采写的稿件数量不少于60篇,或编发的稿件不少于80篇,或参与采编的稿件合计不少于100篇(其中在新媒体平台发表网络新闻作品数量不少于 50%)。

3.业绩条件

从业以来,县(区)新闻媒体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获市级新闻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三、同级职称转评

    具有其他系列职称调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具备现岗位专业知识技能,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申报转评为同级新闻系列职称。

、申报程序

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全部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

(二)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经办人员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行登录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见首页“单位操作指南”),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和能力条件、业绩条件、学术条件和外宣上稿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把关力度,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一票否决。要加强对多头申报职称的审核排查力度,防止出现同一份业绩材料多人用于申报职称的现象。

(三)内部公示

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申报材料。  

(四)逐级审查和材料报送

申报新闻专业初级职称,分别经区宣传部审核同意后,报人社部门审查。

(五)组织评审

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区人社局审核后挂网公示。

、申报资料

申报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的,需提交以下材料(无特别说明的均为1式1份):

(一)《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名册表》(附件1)。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审会已接受”后,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签署意见后报送。其中,纸质资料务必与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三)《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3)。

(四)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宣传工作纪律、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五)担任现职或已评聘的新闻专业职务以来的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1500字以内)(附件4)

(六)有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及相关印证资料: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新闻记者证(包括个人信息页、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页、通过当年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页);

2.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如入职不满5年,则提供入职以来的)。

(七)业绩成果材料。担任现职以来,能够代表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的材料,包括通知中列举的专业新闻奖项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若获奖作品是集体奖项,申报材料须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并附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说明申报人承担职责、发挥作用、参与度等情况并加盖公章。发表文章或论文相关资料(封面、有本人名字的目录和正文复印件)。近3年来采写(编审)稿件目录、网址(截图)、外宣上稿作品等,以及其他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

(八)提供5篇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最能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的代表性新闻作品(媒体融合类作品可提供网络截图)。

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除第1、2、8项单独装订外,其余资料均按照上述

顺序统一装订成书本样式(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双面印刷)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按顺序用牛皮纸袋封装,并将《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填写完整后贴于纸袋封面。

、申报纪律

(一)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1次,延迟1年申报。

(二)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受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四)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或发布、传播重大事件负面舆情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

(五)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

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特别是业绩、获奖证明、学历等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外,还将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报送注意事项

(一)文章(论文)发表时间、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8月13日。

(二)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8月14日;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4日。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17:00。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17:00

附件:1.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名册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

4.个人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参考样式)

5.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8月13


相关附件
  • 2025年初级职称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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