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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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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1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
职称分类: 新闻专业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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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新闻系列

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巴中经开区党工作部、文旅示范区宣传网信部市融媒体中心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全市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符合新闻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需委托评审的县(区),对在本辖区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初、中级职称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书面委托函后,向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

2. 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

3.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4. 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

5. 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6.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7.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如有下列情形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者,延迟1年申报。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4)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

(5)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任职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

1. 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条件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2. 记者、编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三)有关政策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 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2. “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 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4. 具有其他系列职称调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具备现岗位专业知识技能,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申报转评为同级新闻系列职称。按规定已转评为新闻系列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同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的,可申报上一级新闻职称,申报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5. 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四)外语、计算机要求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并出具书面意见。

(五)考核要求

申报评审者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新出发〔2022〕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七)专业能力、业绩、论文成果要求

符合《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新出〔2023〕6号)相应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论文专著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应符合《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无论是否公开发表,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并提供有效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并附在论文专著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八)社保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佐证资料。

(九)学历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十)岗位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人社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结构比例核准职称数量=现有专技岗位数量×150%,实聘人数+未聘人数+本年度已推荐其他系列(专业)申报人数+本系列(专业)拟推荐申报人数≤按结构比例核准职称数量。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市委宣传部复核等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申报人员填写后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2025年度新闻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详见单位操作手册)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主要为《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第条”所列举的有关工作业绩),注明有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是否在影响(处罚)期内,或有无涉及重大案件尚在定案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组织、司法等调查的情况,并作出明确推荐意见。

(三)复核推荐

市委宣传部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复审合格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申报人数50人及以下的,按50%抽查;100人及以下的,按25%抽查;100人以上的,按10%-20%抽查),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超过抽查人数10%的,将所有申报资料退回市委宣传部重新审核,待市委宣传部重新提交后再按比例抽查,抽查结果达标后,将该批次所有人员申报资料提交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地宣传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以上要求复核,并按程序提交至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上传委托评审函。

(四)资格审查

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专家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

)答辩

1. 实行全员答辩,分组实施

2.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 答辩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2个等次。“通过”的进入评审程序。

4. 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审

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抽取的专家对答辩通过人员业绩材料开展评审,召开评审会议投票产生通过人员名单。

)公示

 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市委宣传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审结果备案

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上传备案文件

(九)评审结果确认、证书发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对在复核确认中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复印件(首次申报职称评审的无需提供,现职称为其他专业职称转评的提供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学信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

4.任现职最近四年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6.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7.提供规定资历年限的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承担新闻采编、宣传策划、对外宣传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被相关单位认可的证明材料

8. 近四年或任职以来(申报资格年限)年度考核复印件

9. 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劳动遣返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10. 《2025年度新闻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企业不填)。

11.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在评委会接收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单独装订,其他申报材料(1份)须按本条第一款明确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目录表里依次填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并贴在档案袋上。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推荐意见”意见标注明公示情况,并按程序报审。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的标题为《XX单位关于XXX同志申报XXX的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单位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及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4.所有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

5.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破格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获得的奖项,取得的重要、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业绩情况。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按规定进行公示,说明破格情况,出具破格推荐意见,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标注,并按程序报审。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2:00。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人社部门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2:00。

4.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2:00。

5.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2:00。

6.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5日12: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线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逾期概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

巴中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外宣科)(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市政大楼914室联系人:杨小容,联系电话:0827-5269336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属委托评审的,申报人员材料由县(区)宣传部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再由县(区)宣传部统一集中上报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及巴中经济开发区、文旅示范区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报所在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市委宣传部。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收到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市政大楼914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七、其他事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前交至市委宣传部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汇总表

           2. 关于新闻中初级职称委托评审的函(模板)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2025年8月11

相关附件
  • 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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