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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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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2
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职称分类: 新闻专业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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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新闻专业中(初)级

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融媒体中心: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新出〔2023〕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范围内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申报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1.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2.能力条件

(1)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

(3)从业以来,每年参与采写的稿件数量不少于60篇,或编发的稿件不少于80篇,或参与采编的稿件合计不少于100篇(其中在新媒体平台发表网络新闻作品数量不少于 50%)。

3.业绩条件

1.从业以来,市级新闻媒体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获“宜宾新闻奖”或“宣传宜宾好新闻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2)其他市级新闻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项。

2.从业以来,县(区)新闻媒体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获市级新闻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时间从取得新闻记者证时间起算。

(二)记者、编辑

1.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2.能力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

(2)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4)获得初级职称以来,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策划过3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的报道或3个以上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的策划,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5)获得初级职称以来,年均采写的稿件数量不少于120篇,或编审的稿件不少于200篇,或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150篇(其中在新媒体平台发表网络新闻作品数量不少于 50%)。

3.业绩条件
  获得初级职称以来,作为主创人员,采编的作品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全国新闻类专业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

(2)“四川新闻奖”或“宣传四川好新闻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其他省级新闻类专业奖项三等奖以上2项。

(3)“宜宾新闻奖”或“宣传宜宾好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或其他市级新闻类专业奖项6项以上。

4.学术著作条件

具有一定的新闻专业理论水平,在市级及以上内部刊物发表新闻专业文章(论文)1篇及以上。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的,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5.外宣上稿条件

获得初级职称以来,参与采编的宣传宜宾重大主题稿件(作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中央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新社等)及下属各大平台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刊(发)数量不少于30条;

(2)在省级主流媒体(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新闻网、封面新闻等)及下属各大平台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刊(发)数量不少于50条。

同一稿件作品在多平台刊发的计为1条,中央级主流媒体驻川新闻机构平台刊发的稿件作品列入省级主流媒体计算。

三、破格申报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一)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二)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三)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四、同级职称转评

    具有其他系列职称调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具备现岗位专业知识技能,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申报转评为同级新闻系列职称。按规定已转评为新闻系列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同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的,可申报上一级新闻职称,申报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申报程序

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全部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及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

(二)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经办人员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行登录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见首页“单位操作指南”),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和能力条件、业绩条件、学术条件和外宣上稿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把关力度,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一票否决。要加强对多头申报职称的审核排查力度,防止出现同一份业绩材料多人用于申报职称的现象。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三)内部公示

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申报材料。  

(四)逐级审查和材料报送

1.市属单位申报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宣传部干部人事科(机关党办)审查。其中,中级职称汇总后再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和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查。

2.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所属单位申报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分别经区宣传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宣传部干部人事科(机关党办)审查,其中,初级职称需县区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中级职称汇总后再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和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查。

3.各扩权试点县所属单位申报新闻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由所在地宣传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盖章,经扩权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5)报市委宣传部干部人事科(机关党办)。

审查和报送材料时,由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工作人员统一提交材料审查,不受理个人申报。另需提供《宜宾市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名册表》(附件1)汇总表一式两份,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组织评审。市委宣传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其中,破格申报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答辩内容重点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在宜宾宣传公众号和三江人才网上公示。

六、申报资料

申报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的,需提交以下材料(无特别说明的均为1式1份):

(一)《宜宾市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名册表》(附件1)。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审会已接受”后,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签署意见后报送。其中,纸质资料务必与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三)《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4)。

(四)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宣传工作纪律、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五)担任现职或已评聘的新闻专业职务以来的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1500字以内)(附件5)。

(六)有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及相关印证资料: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新闻记者证(包括个人信息页、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页、通过当年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页);

2.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如入职不满5年,则提供入职以来的)。

(七)业绩成果材料。担任现职以来,能够代表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的材料,包括通知中列举的专业新闻奖项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若获奖作品是集体奖项,申报材料须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并附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说明申报人承担职责、发挥作用、参与度等情况并加盖公章。发表文章或论文相关资料(封面、有本人名字的目录和正文复印件)。近3年来采写(编审)稿件目录、网址(截图)、外宣上稿作品等,以及其他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

(八)提供5篇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最能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的代表性新闻作品(媒体融合类作品可提供网络截图)。

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除第1、2、8项单独装订外,其余资料均按照上述顺序统一装订成书本样式(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双面印刷)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按顺序用牛皮纸袋封装,并将《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填写完整后贴于纸袋封面。

七、申报纪律

(一)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1次,延迟1年申报。

(二)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受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四)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或发布、传播重大事件负面舆情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

(五)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

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特别是业绩、获奖证明、学历等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外,还将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报送注意事项

(一)文章(论文)发表时间、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8月12日。

(二)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8月13日;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7:00。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17:00。

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26日18: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人事科(机关党办)(地址:市广电中心大楼1710号办公室),同时将《宜宾市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名册表》(附件1)电子文档发至邮箱:ybxcbgbk@163.com。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送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请各申报单位(部门)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委宣传部干部人事科(机关党办)领取通过评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装入申报人个人档案。其余申报材料如无特别说明,逾期统一销毁。联系电话:822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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