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县属国有企业从事林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县(镇、街道)属事业单位从事林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三)凡在我县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从事林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四)凡在我县注册的社会组织从事林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五)属劳务派遣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与推荐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劳动)关系,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纳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林业:从事林学、林木遗传育种、种苗培育、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森林经营、土壤与营养、森林保护、植物保护、经济林、林下经济、林产品开发利用、林产品检验监测、林业资源调查和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资源认证和评估、占用林地可研、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森林防灭火、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经济、林业工程造价、林业工程监理、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生态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包括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破格申报条件、激励政策等内容,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相关要求执行。
申报工程师人员公开发表论文的,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查询证明材料(查询收录截图等),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报送。提供未发表的论文、技术报告或者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科研项目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作为业绩材料申报的,需2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签字认可。
(二)外语、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三)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中级评审者提供近四年(2021年—2024年)任现职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近四年(2021年—2024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申报初级评审者提供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至少提供一年,其余按照规定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学时含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学时)。
四、职称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
(一)推荐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三)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15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8:00。
(五)县级主管部门和人社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18:00。
(六)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18:00。
(逾期无法提交,未按照要求修改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情形,也无法修改,即视为材料初审不合格,不能参与后续审核、评审环节。建议合理规划时间,建议在个人修改截止时间前一周提交上一级审核单位,确保后续审核部门审核后个人有充足时间修改。)
(七)申报人所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8:00。(逾期无法提交。为避免出现退回个人无法修改的情形,请各单位务必及时审核,建议在个人修改截止时间前一周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
(八)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8:00。(逾期无法提交。为保障申报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建议各单位及时审核,确保申报人员修改时间,建议在个人修改截止时间前一周将修改意见返回申报人修改。)
(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截止验收纸质材料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人民街10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0-5260187。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在职称系统申报时填写,下载打印按要求逐级盖章。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
(三)主管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推荐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特别是政治品德、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县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受理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是否审核并完善相关手续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对于资料未按文件要求规范的一次性告知整改规范。
(四)县人社局复核备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备案。
(五)同行评议。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反馈的申报人员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和纪检人员的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应数量的同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分别送交评委会中的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申报中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人员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申报初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人员不再提交评审会。
(六)答辩。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都要进行答辩。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或“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家评审会。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组建成本次专家评审会,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1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1-2名专家担任评委会副主任,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八)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在申报系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发文办证。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评审通过人员资料汇总报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按规定程序发文和上传职称电子证书;县人社局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通知存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关于申报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及《评审表》首页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2.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近四年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材料;
4.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近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7.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业绩材料等复印件1份;
8.任职期间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各1份。
上述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准确填写《评审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的结果。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2.“单位推荐意见”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党风廉政(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和效益等(事业单位还需注明民主推荐测评的参加人数、赞成人数、反对人数和弃权人数)。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对于享受激励政策的,应在推荐报告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在“破格相关佐证材料”后。
3.业绩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盖章。
4.除《评审表》外,其他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具体要求见附件)。
5.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6.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申报职称,还须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协议(可仅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页)。
7.诚信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栏、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栏、单位推荐意见栏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关于申报职称工作的其他要求
(一)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经办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所有材料一律按属地原则由各推荐单位审核后集中上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谁审核谁负责。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一份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六)申报人员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交纳。
(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截止验收纸质材料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八)此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5260187,联系人:王老师,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人民街108号。举报投诉电话:0830-5262891。
八、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目前存在社会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职称代办”等为由乱收费,并通过弄虚作假进行职称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审核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模板)
3.2025年度林业工程系列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4.合江县林业工程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汇
总表
5.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
员职称申报 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林规发
〔2023〕3号)
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 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25.07.30.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