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市级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环境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乐山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驻乐单位)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专业
环境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子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申报人员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申报相应专业方向的职称评审,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学术活动等信息应充分反映和佐证自己在该专业技术领域的工作和科研情况。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附件1)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个人、单位操作指南在系统首页下载。
(二)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8月11日9:00至9月1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三)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委会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用户注册。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选择乐山市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如有涉密内容,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单位审查推荐。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并按照要求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以法人方式登陆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党风廉政意见”和“综合推荐意见”后推荐提交至同级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综合推荐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四)初审。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复审。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
(六)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各县(市、区)的纸质材料报当地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由各派出生态环境局汇总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各送审单位(主管部门)须填写《乐山市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见附件3),一并报送。
(七)组织答辩。申报初级职称无须答辩,申报中级职称均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审会议。环境工程专业中评委按照查阅资料、专家评审、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开展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市生态环境局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初级职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发文。
(十)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工程师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
七、注意事项
(一)把握时间节点。申报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委会将无法退回。
(二)严格认定时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
(四)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学时证书或证明;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提供近4年(2022年至2025年)学时证书或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八、联系方式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1812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429252,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1.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5年度乐山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3.2025年度乐山市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
4.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
5.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模板)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7日
- 附件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模板).pdf下载
- 附件4:四川省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pdf下载
- 附件5:评审申报材料目录.pdf下载
- 附件1: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下载
- 附件2:2025年度乐山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pdf下载
- 附件3:2025年度乐山市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