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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5年度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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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5
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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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5年度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攀经信函〔202518号)、《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仁和区2025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仁和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煤矿工程、材料工程等7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在岗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专业

工程系列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煤矿工程、材料工程等7个系列专业。

三、申报条件

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和《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87号),以及市级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执行,市级未制定市级标准的系列(专业)按照省级标准执行。

(二)每名专业技术人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1个职称,同时申报评审多个职称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违规取得的职称全部撤销。

(三)存在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撤销违规取得的职称,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或转评、确认同级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四)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五)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六)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七)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八)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中专毕业:取得员级职称4年或者工作满5年。(即工作1年以后可评员级;员级4年以后可评助理级)

大专毕业:取得员级职称2年或工作满3年。(即工作1年以后可评员级,工作3年后可评助理级)

本科毕业:见习满1年。(即工作1年后可评助理级)

(九)有下列情况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享受援藏等破格申报人员。

3、仁和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四、申报和审核要求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施,申报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网站首页附有个人及单位操作指南,请有职称申报需要的个人及单位及时完成职称申报系统账号的注册申请工作。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各评审委员会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申报程序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1. 同级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2. 委托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委托评委会。

3. 省级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4.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为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区人事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申报程序参照前三条执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三)单位审查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进入系统审核推荐,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仁和区经信和科技局信息化和经济发展股。

(四)复核受理,仁和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对辖区内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受理。

(五)评审由仁和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公示、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同意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制作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明确签署内容是否真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份,申报人须如实填报,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籍证明(学信网学历查验结果)2份。

5.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2份;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现职称为其他专业职称转评的,须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

6.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2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上述26项申报材料分别装订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工作单位审查意见页之前。

7.个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1份。

8.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份。

9.近年来(申报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初级(大专近3年,本科近1年)。

10.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提供由派驻纪检组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

11、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材料1份(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2、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盖公章)。

1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各1份。

上述713项申报材料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

(二)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评审所需材料要求和装订详见申报材料目录。

2.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签署意见。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4.学历学籍材料要求。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位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5.公示情况证明。申报者本人须做出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对推荐人员的业绩、学习及培训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对以上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鲜章的公示情况证明。

6.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格式)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所有复印件均需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六、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7月14日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初次审核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8:00。

(四)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8:00。

(六)申报地点: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301室,联系人:李波,王娟。电话:0812-3134025。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2-2900688,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中心0812-2910191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公示情况证明

5.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6.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7.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725

相关附件
  • 附件7.申报单位操作手册.pdf
    下载
  • 附件6.个人申报操作手册.pdf
    下载
  • 附件5.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下载
  • 附件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下载
  • 附件4.公示情况证明.docx
    下载
  • 附件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xls
    下载
  •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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