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乐山市工程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2025年度我市职称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本年度我市工程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评审系列
(一)人员范围。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系列。工程系列评审。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工作单位审核推荐、主管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评委会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两县一区”职称申报推荐条件按照《乐山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我市“两县一区”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人社办发〔2019〕118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320元(含答辩费)。
五、答辩、评审时间
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答辩。答辩的时间、地点、方式以职称评审系统内《答辩通知》为准。
六、评委会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证书发放
评审结果确认后,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中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也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查看和下载证书。
请各推荐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八、材料接收
请将所有申报上传系统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同时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所有材料必须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下午18:00
材料接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007室
九、其他要求
(一)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工程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近2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且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内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暂缓申报职称。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三)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四)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联系单位及电话: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管理科 0833-2694235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 川建行规〔2023〕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