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达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职称评审年度工作任务安排,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73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 2025年度农牧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川农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在岗在职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需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和专业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川农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二)申报专业:农业技术人员职称根据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分3个专业类别:农艺、畜牧、兽医
1.农艺:包括农学、园艺、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水产、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2.畜牧:包括从事畜牧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3.兽医:包括从事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7月26日9:00至2025年8月25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7: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5年7月26日9:00至2025年8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开展,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色达县农牧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党委关于推荐×××等×名同志申报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函》后提交下一级单位。。
(三)复审推荐
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县人社部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组织评审
色达县农牧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五)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组织部门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企业人员申报同时由属地相关农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县农牧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双面打印),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评审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
六、其他事项
(一)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业绩、学历、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通过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二)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单位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县农牧局领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后期县农牧局、县人社局共同完成职称数据导入及电子证书生成。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三)其它要求。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色达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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