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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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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4
乐山市档案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职称分类: 档案专业人员 >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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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档案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市级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市本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乐山市本级、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档发〔2023〕2号)规定

三、申报方式时间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线上申报时间:819:00—95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各级单位线上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8:00。

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925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各级单位线上修改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010日18:00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系统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馆员”的请选择乐山市档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管理员、助理馆员”的请选择乐山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评审委员会。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系统程序逐级提交。

破格申报人员应详细说明破格评审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获得的奖项,取得的重要、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业绩情况。破格情况需在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中说明。

(三)部门审核

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由当地档案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市级部门、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部门要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审质量。审核通过后提交评委会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推荐

评委会对通过部门审核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并于1014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乐山市档案局

(五)组织答辩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应参加市档案局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委会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档案局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文。市档案局负责对初级职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印发助理馆员、管理员任职资格通知。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反馈关委托单位。

)证书发放。评审结果确认后,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中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查看和下载证书。

五、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线上申报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现职称证书扫描件,有单位聘任文件的一并提供扫描件;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

4.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扫描件

5.所在单位盖章后的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扫描件。

6.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

7.取得现职称以来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材料(申报管理员、助理馆员职称此项不作要求)

1)发表论文的,须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论文内容所在页扫描件,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验结果。

2)撰写论著的,须提供论著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和本人撰写部分扫描件,本人撰写部分的证明材料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论著查验结果。

3)取得其它业绩成果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近年来(申报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9.属委托评审的,须提供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委托函。

(二)纸质申报材料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将身份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现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最高学历证明、继续教育证明、个人总结以及业绩材料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加盖公章。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完整、全面。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材料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2.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5年925日(须已发表见刊或取得相关成果证书、证明)。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3.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未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转评或首次评审人员,2025年累计教育时间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应不少于80学时。

、收费标准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有关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00元。

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乐山市档案局,联系人:昝利君。联系电话:0833-2091156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乐山市档案局                                  

  2025724


相关附件
  • 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档发〔20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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