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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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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3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自贡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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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全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一)评审对象。在自贡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工程工作,且符合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任职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范围。通工程专业: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铁路(含轨道)工程技术、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以及市属企事业单位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遵守国家、省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政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纸质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网上办理申报、审核。网上申报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8月1日9: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和人社部门初次提交至自贡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2: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2:00。逾期或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和人社部门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0月15日12:00,逾期视为申报无效。

(二)线下提交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申报人员登陆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5年至10月30日12:00。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自贡交通大厦10楼1010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8122041。

四、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审核流程如下:

(一)账号注册。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评审系统中注册账号开展工作。已在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评审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选择自贡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系统申报材料有原件的上传原件扫描件,是复印件的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加盖鲜章再扫描上传。

具有中级职称评审资格的荣县、富顺县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中级职称评审,应通过系统向评委会办公室出具委托评审函(见附件2)。各县(区)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级职称评审,应通过系统向评委会办公室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函由主管单位登录系统按程序办理。

(三)单位推荐。所在单位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评审系统,通过单位端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进行审查。

(四)复审推荐。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或人社部门登录评审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1.市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审核,经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

2.各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后选择同级交通运输局提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后选择同级人社部门提交,县(区)人社部门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注意事项:各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门等审核责任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设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五)评委会受理。评委会登录评审系统,对复审推荐人员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流程、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六)线下报送。评审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请各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于2025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同时缴纳评审费用。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自贡市2025年度交通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3)要求装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级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连同《自贡市交通工程专业2025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送审名册》(附件3-3)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七)答辩。1.实行全员答辩。2.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3.答辩结论分为“通过”或“不通过”。4.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系统,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确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评审委员会报送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九)办理相关手续。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个月内,到评委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 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线下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下属部门、单位、企业,组织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二)认真遵守诚信承诺。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三)切实履行审核责任。各县(区)人社部门、交通运输局,市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审查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谁审核谁负责。评委会办公室要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四)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5年12月31止(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申报人员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5年9月10日。

(五)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附件:1.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关于XX职称委托评审的函(模板)

3.自贡市2025年度交通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2日


相关附件
  • 自交发〔2025〕99号自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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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7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交规 〔2023〕11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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