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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三个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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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4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泸州市-泸县
职称分类: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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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三个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三个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全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相应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进行申报。

(三)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评审专业

(一)图书资料:从事文献整理与揭示、文献服务与利用、图书馆管理与研究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文物博物:从事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群众文化:从事群众文化创作、群众文化研究、群众文化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年单位考核合格及以上,从事相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在泸州市域内登记注册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在泸县范围内连续社保缴费1年以上。

(五)外语、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六)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中级评审者提供近四年(2022年-2025年)或任现职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申报初级评审者提供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至少提供一年,其余按照规定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学历、资历条件及能力、业绩要求

(一)申报中级、初级

1.图书资料

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要求、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能力按照《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9号)要求执行。

2.文物博物

 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要求、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能力按照《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要求执行。

3.群众文化

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要求、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能力按照《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要求执行。

上述文件均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查询和下载。

(二)学历、资历破格申报条件

按照川文旅发〔2023〕79号、川文旅发〔2023〕14号、川文旅发〔2023〕80号,所在单位可推荐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五、网上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下载。

(一)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注意:系统填报时准确选择评审委员会,申报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选择“群众文化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申报文物博物专业选择“文物博物中初级评审委员会”。)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六、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复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受理各单位上报的资料,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是否审核等。

(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备案。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造册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同行评议。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分别送交评委中的3位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议结果中有2个及以上专家“不通过”视为“不合格”。申报中、初级的,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者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

(七)答辩。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中、初级职称申报者都要进行答辩。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专家评审会。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组建成本次专家评审会,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定1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1-2名专家担任评委会副主任,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九)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统一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发文办证。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将评审通过人资料汇总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按规定程序发文和上传职称电子证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十一)通知存档。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双面打印)2份。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初级申报者提供近1年,中级申报者提供近4年)。

3.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提供近年(初级申报者提供近1年,中级申报者提供近4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4.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5. 身份证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6. 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

7. 任职期间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各1份。

8. 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
    9.学术成果:

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按所对应的专业评审要求应提供论文的,针对已发表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询,查询证明材料(查询收录截图等)。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未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未公开发表论文的,应提供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或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等材料作为业绩材料,材料需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专家认定签字,申报资料附高级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

10. 《申报评审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5572789@qq.com。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者要认真、准确填写《评审表》,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

2.“单位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常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4.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他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具体要求见附件2)。

八、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7月78:3071824:00。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72518:00逾期不得补报。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初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728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概不受理。

九、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

传和申报、推荐工作。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

(二)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同时将失信人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黑名单”,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十、其他事项

(一)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二)政策咨询电话:0830-8200270,地址: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五楼机关党委。

监督电话:13696101150

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5982396484  18582368002

1911390395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 

1.泸县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审核表

2.申报***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

 3.申报评审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8 日


相关附件
  • 47、(联合 人社)关于开展2025年度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三个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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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文旅发[2023]80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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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文旅发[2023]79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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