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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2025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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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9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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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 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眉人社职〔202519 号)文件精神, 为做好我县 2025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青神县行政区域内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组织中、 初级职称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离退 休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专业)不属于评审范围和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任职条件。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学历资历条件、 能力业绩条件(含论文论著要求)、破格申报条件等,参照四川 省人社厅联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最新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相应行业评审有另行规定和其他要 求的从其规定。

请各申报人员自行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 题专栏 ”“深化职称改革 ”“ 职称政策文件  栏( 网址  http://rst.sc.gov.cn/rst/zcpsbztj/zlList.shtml )或“眉山市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 以下简称“眉山继续教育网”,网址: http://meishan.scjxjypx.com “政策文件”栏,查询相关系列(专 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 年限要求:1.在乡镇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 可提前 1 年;在乡镇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 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25 年的,可降低一个 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2.专业技术人员援藏援彝服务期满 1 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 1 年申报高 一级职称。3.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  四大片区”服务满 1 年或与 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 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 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 1 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 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部分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取得资格后从事相关 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以上,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 任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请同层级初级或中级职称评审;取 得资格后从事相关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和 任职条件要求的,可申请中级职称评审(见附件4)。

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技术 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满足任职年限和任职条件要求的,可申 请工程、农业、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系列相应层级职称评审 (见附件 5 )。

 二)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建立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组织, 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规定任职年限内履职情况书面说 明。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 报:1. 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 1 次考核结果为基 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 1 年申报。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 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 得申报,待影响(处罚)期满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后才能申报。3.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 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待影响(处罚)期满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后才能申报。

(三)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按规定任职年限要求提供继续   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每年累计不少于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 公需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眉山继续教育网或四川省人社厅   官网首页“专题专栏”“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基地”栏(网址:https://rst.sc.gov.cn/rst/jxjyjdjsxm/zlList.shtml   参加在线学习,考试合格后打印证书;专业科目由各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负责组   织开展学习,学习情况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书》上做好登记。

三、面试答辩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青神县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青神县建筑工程技 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青神县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 审范围和对象。

2.破格申报人员。

3.具备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人员(非公有制 组织申报人员除外)。

4.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申请同层级初级或中级职称评 审的人员。

5.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二)答辩结合申报人员所从事工作,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 员的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

 三)答辩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答辩结果为合格 以上等次的人员,提交评委会评审;答辩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 员,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答辩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待评审前由评委会组建部 门另行通知(见附件 1 )。

四、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 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注册办理。个人操作指 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2025  6  20   9:00 起至 8  29  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  9  5  18:00 ,逾期视为 放弃申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  9  10   18: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5  7   9:00 起至 9  30  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 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干什么、评 什么 的原则,参照《常用评审专业目录汇编》( 见附件 3 )规 范填写申报专业名称,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未 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 申报。

不在评审范围和对象专业内的,需另行委托评审,不在本次 职称评审受理范围内。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  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  情况、发表论文或专著等)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  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 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 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 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 能力业绩(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 绩成果的有关工作业绩) 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 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 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三)复审推荐。

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 息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 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 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相应评委会组建部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 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受理。

各评委会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复审推荐人员资 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流程、基本条件、工作实绩 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 格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线下报送。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请各申 报人员或所在单位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一式 两份)和评审综合材料( 一式一份), 2025  9  30  日(  期二)前报送至各评委会办公室。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青神县 2025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2)要求装订,有关 申报材料表格可在“眉山继续教育网”“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组织评审。

各评委会对线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组织答辩和 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评审工作原则上在 2025  12  31 日前完成。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将公示情况及相关 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县人社局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 个月内,到各评委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 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评审通过后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 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 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职称证书,也可通过手机下载 四川 人社APP 或登入 PC   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 “人事人才”版块,点击或查询“职称信息查验”选项,输入要 求的信息,对职称证书进行查验。

七、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 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 价格〔2017472 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 200 元(其中 含答辩费60 ),初级职称每人次 100 元。申报人或所在单位在 线下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八、有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通过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 申报,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下属单位, 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提示,做好本部门(单位)账号注册和 工作人员账号新增,并逐级推进下级部门(单位)注册。各申报 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早登录网站注册账号、 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 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按 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 人申报或完成网上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 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各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 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 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 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且从次年起3 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 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 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 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审查推荐单位、评委会办公室要强化责任意识,认 真审查申报人员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肃评审纪律,明 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 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四)申报人员任职资历计算时间截止 2025  12  31  日。

九、重要提示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部级、省级业务协同平台实现 与多个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通过共享社保库参保信息、社保卡 库社保卡照片、教育部学历信息、省考试平台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对申报人的身份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提供支撑,通过共享市管库单 位数据对全省国企、私企单位信息的存在性进行核验。请各申报 人员和有关单位注册账号、填报信息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准确无误。

 

附件:1.青神县 2025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安排表

2.青神县 2025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3. 常用评审专业目录汇编

4.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 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 人社办发〔20251 号)

5.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 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 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1 号)


相关附件
  • 附件5: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pdf
    下载
  • 附件4: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pdf
    下载
  • 青人社职〔2025〕10号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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