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2025年度建设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组织: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洪雅县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组织中、初级职称申 报人员。
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离退 休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专业)不属于评审范围和对象。
二、申报条件
( 一)任职条件。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学历资历条件、 能力业绩条件(含论文论著要求)、破格申报条件等,参照四川 省人社厅联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最新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相应行业评审有另行规定和其他要 求的从其规定。
请各申报人员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 题专栏” “深化职称改革” “职称政策文件”栏(网址: http://rst.sc.gov.cn/rst/zcpsbztj/zlList.shtml) 或“眉山市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以下简称“眉山继续教育网”,网址:
http://meishan.scjxjypx.com)“政策文件”栏,查询相关系列(专 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 年限要求:
1.在乡镇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 1 年;在乡镇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 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专业技术人员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 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3.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 “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 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部分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取得资格后从事相关 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 任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请同层级初级或中级职称评审;取 得资格后从事相关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和 任职条件要求的,可申请中级职称评审。
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技术 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满足任职年限和任职条件要求的,可申 请工程、农业等系列相应层级职称评审。
(二)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建立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组织, 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规定任职年限内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 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 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待影响(处罚)期满 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后才能申报;
3.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待影响(处 罚)期满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后才能申报。
(三)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按规定任职年限要求提供继续 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一般不少于60学时。 公需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眉山继续教育网”或四川省人社厅 官网首页“专题专栏”“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基地”栏(网址: https:/rst.sc.gov.cn/rstjxjyjdjsxm/zIList.shtml) 参加在线学习,考试合格后打印证书;专业科目由各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负责组 织开展学习,学习情况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书》上做好登记。
三、面试答辩
(一)需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 人员须参加答辩:
1.洪雅县建设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和 对象(见附件1);
2.破格申报人员;
3.具备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人员(非公有制 组织申报人员除外);
4.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申请同层级初级或中级职称评 审的人员;
5.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二)答辩要点。答辩结合申报人员所从事工作,重点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
(三)答辩结果。答辩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答辩 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提交评委会评审;答辩结果为不合 格等次的人员,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答辩安排。答辩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待评审前由评 委会组建部门另行通知(见附件1)。
四 、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 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注册办理。个人操作指 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5年6月9日9:00起至8月29日18:00, 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8:00,逾期视为 放弃申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8:00。 主管部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18: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5年7月1日9:00起至9月30日 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申报程序
(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 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干什么、评 什么”的原则,参照《常用评审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规 范填写申报专业名称,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未 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
不在评审范围和对象专业内的,需另行委托评审,不在本次职称评审受理范围内。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 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 情况、发表论文〈专著〉等)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 真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 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 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 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 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 能力业绩(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 绩成果的有关工作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 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三)复审推荐
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初 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 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 格后提交至相应评委会组建部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 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受理
各评委会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复审推荐人员资 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流程、基本条件、工作实绩 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 格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线下报送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请各申报 人员或所在单位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 份)和评审综合材料( 一 式 一 份),于2025年9月30日(星期 二)前报送至各评委办公室。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洪雅县2025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2)要求装订,有关申报 材料表格可在“眉山继续教育网”“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申报材 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组织评审
各评委会对线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组织答辩和 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评审工作原则 上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将公示情况及相关 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县人社局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 个月内,到各评委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 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评审通过后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 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 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职称证书,也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 人社”APP 或登入PC 端“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 “人事人才”版块,点击或查询“职称信息查验”选项,输入要 求的信息,对职称证书进行查验。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 定,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 每人次100元。申报人或所在单位在线下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 缴纳评审费用。
八、有关要求
( 一)申报流程。 职称评审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 统”申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下属单位, 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提示,做好本部门(单位)账号注册和 工作人员账号新增,并逐级推进下级部门(单位)注册。各申报 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早登陆网站注册账号、 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 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按 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 人申报或完成网上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 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各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纪律。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 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所提交的 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 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 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 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 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审查要求。各审查推荐单位、评委会办公室要强化责 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人员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肃评 审纪律,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 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四)任职年限计算。申报人员任职资历计算时间截止2025 年12月31日。
九、重要提示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部级、省级业务协同平台实现 与多个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通过共享社保库参保信息、社保卡 库社保卡照片、教育部学历信息、省考试平台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对申报人的身份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提供支撑,通过共享市管库单 位数据对全省国企、私企单位信息的存在性进行核验。请各申报 人员和有关单位注册账号、填报信息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准确无误。
附件:1.洪雅县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安排表
2.洪雅县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3.常用评审专业目录汇编
- 洪人社职〔2025〕10号 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1).pdf下载
- 建设工程技术 (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