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珙县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相关事业单位,局直属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做好2025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各乡镇相关事业单位、局直属单位,相关企业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党政机关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评审专业为: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6月9日—6月27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7月2日12:00。
用人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7月7日12: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有关单位审核的程序。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报评委会选择“珙县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在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有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评委会受理。
(四)复审。珙县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各单位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报送至县林业竹业局。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五)评议、评审。初评委按程序对申报材料、业绩进行评议、评审。
(六)公示。初评委评审结果报县林业竹业局审核后公示。
(七)备案。公示期满后由县林业竹业局将评审结果及公示结果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办理相关手续。评审通过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任职资格文件。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到县林业和竹业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交县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室,装入个人档案。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通过“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板块,选择人事人才,直接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珙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由各送审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盖章报送。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便于存档。其中1份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材料一起装订,另1份按顺序装在《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中。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1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对申报人员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等复印件。
(五)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
(六)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七)主要业绩、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
(八)规定任职年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1份。
以上所有需要提供的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鲜章。上述申报材料除第一项由送审单位统一报送外,其余材料需用纸质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正面张贴《2025年度珙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六、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单位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申报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电子数据可发至指定邮箱或通过U盘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珙县林业和竹业局2楼政工股。联系人:刘亚西,联系电话:15181781305,电子邮箱:1431128281@qq.com。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四)资格确认问题。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供确认审批资料。
(五)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乡镇相关事业单位、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要按照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督查。申报全过程要接受各单位(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25年度珙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2.2025年度珙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3.2025年度珙县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珙县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 川林规发〔2023〕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 珙林初评委〔2025〕1号珙县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县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