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任职条件。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等,参照四川省人社厅最新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相应行业评审有另行规定和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请各申报人员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题专栏”“深化职称改革”“职称政策文件”栏(网址:http://rst.sc.gov.cn/rst/zcpsbztj/zlList.shtml)或“眉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以下简称“眉山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meishan.scjxjypx.com)“政策文件”栏,查询相关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
(二)年度考核。任现职3以来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建立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组织,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规定任职年限内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待影响(处罚)期满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后才能申报。3.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待影响(处罚)期满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后才能申报。
三、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5年6月3日9:00起至8月2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8: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5年7月1日9:00起至9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 眉彭人社发〔2025〕21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