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关于做好2025年度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2025年度我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区本年度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工程技术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相关专业(以系统中能申报的评审专业为准)。
(二)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教育类、卫生类、农业类职称申报工作由公共服务局另行通知。
(三)我区无条件组织评审的专业,申报人可在市级主管部门开展评审期间,在职称申报系统内选择委托评审,请申报人密切关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通知。
二、申报条件
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条件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相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
三、申报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5月21日-6月20日。
(二)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三)评委会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
(四)纸质材料报送审核时间:网上资料审核通过人员于2025年7月24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管委会425办公室),逾期概不受理。
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四、申报方式
(一)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全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www.
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
(二)在非公有制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5〕27号)文件精神,可在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地申报职称,也可按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职称。
五、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要求。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内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暂缓申报职称。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三)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六、评审收费标准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初级职称每人收费100元。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历学位处请上传原件扫描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情况。
(二)评委会需求材料处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支付宝搜索“四川无犯罪证明开具”),劳动合同扫描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三)《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所列业绩提供印证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四)所有上传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此件系原件复印件”。请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按文件要求通知到个人,并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报送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469028。
附件: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
2.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3.工作单位用户操作手册
4.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5年5月27日
- 附件5: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下载
- 附件4: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doc下载
- 附件3.工作单位用户操作手册.docx下载
- 附件2.个人申报操作手册.docx下载
- 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川经信规〔2022〕7 号).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