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机关股(室):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2〕14 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2〕27号)、《阿坝州教育局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现将我市教育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杨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泽肯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各股室长、校(园)长
教育系统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由李坤明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评审原则
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申报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市教研室从事教育教学或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3.申报学段学科应与实际任教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段学科(高学段可兼容低学段,幼儿园除外)、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学段学科一致。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不一致的,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学科应与申报学科一致,且考试成绩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4.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5.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6.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中二级教师的条件。
(三)推荐原则程序及纪律
1.推荐原则
(1)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严禁推荐在编不在岗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重点、特殊工作或临时借用的除外)。
2.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者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2)单位对申报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签订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3)推荐单位对拟推荐评审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在学校(单位)内进行民主测评。
(5)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出具公示结果,并加盖学校公章。
(6)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来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7)推荐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实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教育局将落实“五公开”制度情况形成专门材料经审核汇总并装订成册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
(8)市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依据评审基本条件从线上和线下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市人社局负责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
3.推荐纪律
(1)推荐过程、结果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众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市教育局要严格督促申报人履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市教育局要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申报者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层层落实责任。凡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矛盾上交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四)网络申报流程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采用网络上申报和书面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具体流程
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填报。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教育局审核→市人社局审核。
2.网上申报时间拟定于: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9日。
(五)综合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络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纸质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复印注册合格页,未注册的由学校或教育局出具证明。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材料。
(7)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8)推荐单位公示。(本次学校内申报二级教师的所有人员统一公示。)
(9)单位公示结果证明。(同上)
(10)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11)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书。(由人事股统一办理)
(12)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和聘任文件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评审费请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马尔康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3日
- 马教育〔2025〕132号关于开展2025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