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苍溪县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 年度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及对象
( 一)评审范围。全县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 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注:申报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需参照广元市档案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 档函〔2025〕6号)文件进行申报。
(二)评审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 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 术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人 员原则上须在我县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连 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离退休人员、公务 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 件〉的通知》(川档发〔2023〕2号)要求执行。具体内容登录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s://srsj.cngy.gov.cn/) 查 询。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 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 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5月13日8:3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23:59。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6月22日 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6月27日18:00,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申报资料的,视为 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 16:00。
(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 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 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申报委员会选择 “苍溪县档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 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 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 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 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需全面、 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 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提出对 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 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 交下一级单位。
(三)材料初审。由县档案馆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申报人员再进行网上申报。联系人及电话:县档案馆, 肖辉,13981236620;县档案局,邹雨辰,18080751355。
(四)有关单位审核。县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 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 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要求 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审核通过后提交苍溪县档案初级职称评审委 员 会 。
四、注意事项
(一)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5 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 作发表、继续教育等)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
(二)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 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 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管理员、助理馆员评审费每人次 100元。在递交《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时一同交纳。
(三)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申报人员须填写《职 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 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一律按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 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对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四)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 各主管部门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县委办公室文法股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 时装入个人档案。后期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或“四川人 社”APP 查询并打印证书。
附件: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流程
苍 溪 县 档 案 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种类
1. 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 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在苍溪县有工作单位变动 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 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查验报告。如属2002届以前的高校 毕业生,无法在网上查询核实学历、学位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 其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书面证明材料。
3. 现职称材料。电子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凡广元市市外 取得的职称,需提供本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确认审批资料)。
4. 规定年限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同级职称转评或首次评审的,提供2025年学时证书、证明。其 他申报人员提供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学时证书、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 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未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转评或 首次评审人员,2025年累计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应不少于8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提供相关学习 证明可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 修班;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 动;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包括到教学、科研、生产单 位和工作一线实习、进修、实训等;出国、出境进修、培训;接 受学历教育或者攻读学位;经本单位认可的有考核的自学成果; 正式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专著、译著、论文、译文等作品。 参加学习、培训、研修、学术活动、进修、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等, 以实际学习的学时计算,旅途和休息时间除外;自学成果主要包 括学习笔记、学术报告、论文等,每千字计算为1个学时;正式 发表出版的作品,每千字计算为2个学时;每年自学的学时和发 表出版作品计算的学时累计不得超过50学时。
5. 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需如实 填写各阶段从事的具体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字数不少于 300字。
6. 现职称以来业绩成果。主要与申报职称相关的获奖证书、 专利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见刊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 刊封面、目录、原文和国家新闻总署、知网、万方、维普等官方 网站刊物、论文核实截图。申报人员需以圈阅方式对业绩类材料 中涉及申报人员的相关信息予以标注。
7.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提供规定年限年度考核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 供)。
8. 个人思想工作总结。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政治思 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二)注意事项
1. 网上申报材料。请严格对照系统设置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审 核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 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2. 纸质材料。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 信息系统”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 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部 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县委办公室文法股。《四 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 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 年7月11日17:00。
二、申报流程
1.以县级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 → 县级事业单位 → 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 县档案局 → 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苍溪县档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以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 → 县属国有企业 → 县国资中心 → 县档案局 → 县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苍溪县档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以民营企业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 → 民营企业 → 企业注册地档案局 → 企业注册地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苍溪县档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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