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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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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8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安市
职称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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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广市环发〔2023〕47号)要求,市本级2023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218日至2024223日)。

二、反映举报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或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或举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0826—2332160,市生态环境局:0826—2336143)。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或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或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协助核实,原则上不受理匿名意见。

三、咨询复查方式。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先电话咨询,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查。联系电话:0826—2166108;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广安广安区金安大道3段68号广安市生态环境局612室。

附件:广安市2023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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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广安市2023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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