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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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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5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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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转发《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开展2025年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农函〔2025〕35号)要求,结合青川县职称评审最新工作要求,青川县2025年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依照此通知同步进行,请遵照执行。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3月25日

广农函〔202535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苍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市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扩权试点县除外的中级及市本级初级职称。同时,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二)评审对象。全市从事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专业

申报专业和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规定执行具体内容登录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srsj.cngy.gov.cn/)查询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3月20日8:3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23:59:59。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8:00,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6:00。

三、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需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下一级单位

(三有关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评委会受理。

四、激励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2.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3.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学历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专科7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3年),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程序参加答辩。

(二)答辩

本次评审高、中级职称开展全员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通过进入评审阶段。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官网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材料要求上传的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部分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接收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5)、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一并报送,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职务每人次320元(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对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主管部门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市农业农村局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后期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打印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1.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郑钧,0839-3265442。

2.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332260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0827。

3.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部分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2.网上申报流程  

3.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表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表

5.×××党组关于推荐×××等×名同志申报2025年度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的函(模板)

6.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5319    


附件1

部分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1.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在广元市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查验报告。如属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3.现职称资料。电子职称证书或任职文件(凡广元市市外取得的职称,不能提供电子职称证书的需提供本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确认审批资料)。

4.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内容上需如实填写该阶段从事的具体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字数不少于300字。

5.现职称以来业绩成果。主要与申报职称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见刊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和国家新闻总署、知网、万方、维普等官方网站刊物、论文核实截图。申报人员需以圈阅的方式对业绩类材料中涉及申报人员相关信息予以标注。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填写任现职以来规定年限考核情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享受激励政策需另外提供部分规定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的,需上传由各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出具的考核证明(附件3)。

7.个人思想工作总结。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附件2

网上申报流程

1.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政府→县/区农业农村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以县/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县/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区农业农村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以非县/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非县/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区农业农村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以县/区私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私企→县/区农业农村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5.以县/区国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国企→县/区国资委→县/区农业农村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6.以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7.以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8.以市本级私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私企→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9.以市本级国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国企→市国资委→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附件3

广元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

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表

注:享受基层激励政策人员需报送此表。

姓  


性 别


出生日期


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


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拟申报职称


人事档案部门意见

经审核,兹有       同志在      年度至      年度工作中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注:考核结果若有其他情况请单独写明。)

特此证明!

签  字:                       (盖  章)

                        年    月     


附件4

广元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表

注:享受基层激励政策人员需报送此表。

姓  


性 别


出生日期


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


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拟申报职称


人事部门

  

经审核,兹有       同志     年至     年在               单位从事             工作、     年至      年在              单位从事             工作、     年至      年在              单位从事             工作、…………,经核查,该同志在基层工作已满      年。

特此证明!

签  字:                    (盖  章)

                                  年    月     


附件5

×××党组

关于推荐×××等×名同志申报2025年度

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的函(模板)

广元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根据《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农函〔2025〕35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资格和材料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申报人员基本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共推荐参加全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人员×名(含提前一年申报人员×名,享受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高级职称×名,……),其中,高级农艺师××名,高级畜牧师××名,高级兽医师××名,……。

二、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审查工作要求,对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认真审阅申报人员材料,××等×名同志均符合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和业绩要求,×名同志因不符合条件,不予推荐上报。(如有其他情况可详细说明)

三、推荐意见

我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申报材料审核,推荐程序规范、材料真实可靠。现推荐×名同志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请予受理。

附件: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党组

2025年 ×月× 日


附件6

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地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
(单位全称)

目前职称资格

职称资格取得时间

申报职称资格

申报
专业

业绩成果符合申报条件项目

论文论著符合申报条件项目

主要业绩(限150字)

联系电话

备注(是否是享受激励政策人员,并表明享受何种激励政策)












































相关附件
  • 附件:2024年度成都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现场答辩安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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