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党校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委党校、校内有关科室:
经研究,2023年度内江市党校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会议将于12月召开,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和报送评审材料。
一、评审范围
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内江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规定,相应职称任职资格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在推荐呈报时,要严把推荐审核关,按规定的条件、公示要求和申报程序办理。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本人申请1式1份。
2.《内江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表》1份。
3.《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3份。《评审表》各栏均应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
4.代表作。至少提供任现职以来本人撰写的最高水平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或专题讲稿2篇。(不少于3000字并附班次说明且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初级职务资格评审或资格文件1份。
6.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期间考核为优秀的年度,只需提供优秀证书。
7.本人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式10份。要写明简历(含学历)、任职年限、主要业绩、科研成果及教学授课课时、质量等(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1式1份。(包括但不限于:最高学历证件、身份证件、继续教育证书、初级职务资格证、聘任证、与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获奖证书等。如系复印件,原件审查人必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9.被推荐人员拟申报中(初)级职称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说明各1份。
10.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1式2份。
1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1式2份。
12.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委托函1份。
13.学校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称的,应报送《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称审批表》。
14.提供鉴定的论著应是本人担任现职以来撰写发表的本专业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如系与他人合作的论著,需附合作者及单位证明(说明本人在该项成果中的作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与现任专业技术职称一致。评审条件涉及的业绩成果、工作量、证书等,均为任现职期间取得。申报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证书材料的取得时间,一律为2023年11月10日之前。
(二)评审材料按照“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顺序排列整理。
(三)申报材料中,凡属复印件,需两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内江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表》中“业绩贡献公示结果”意见栏注明公示情况和结果,并按程序报审。
(五)申报材料由报送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专人报送。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中评办有权拒收。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相关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审核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六、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申报截至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报送方式:各县(市、区)委党校由专人负责报送本地、本单位申报材料。
报送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高新区胜利街道栖霞路北段999号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润德楼305
联系人:彭骐骥、刘阳
联系电话:0832-2213826
中共内江市委党校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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