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交通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3年度全州交通工程技术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州交通运输局承担我州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交通机械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按照《阿坝州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阿州交人〔2022〕677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作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单位管理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申报人填报内容进行逐项审核,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准确无误。
用人单位需对落实职称政策、岗位聘用情况、单位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项内容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出具“综合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未聘人员超过岗位设置比例30%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开展同级职称申报推荐。
(三)形成申报材料
经相关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装订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
(四)申报流程
1.县(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交通运输局→县(市)人社部门→州交通运输局。
2.州属事业单位:所在单位→州级主管部门→州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从线上、线下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各县(市)人社局负责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各县(市)申报初级职称的,由各县(市)人社局出具委托函进行委托评审。
(五)申报材料的受理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5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州交通运输局二楼人事科(马尔康市崇列街31号),联系人及电话:陈宇(15583053136)。
收费标准: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每人收费100元,中级每人收费200元,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清。
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业绩证明材料一册,其他相关材料一册,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该表单独装订,不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所有申报材料备齐后,须用档案盒或档案袋封装,将申报材料清单目录粘在封面,并附姓名、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号码。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等联审的方式,根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形成综合考评材料。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二)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时间一致,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以及聘任时间应以任职资格批准和聘任文件为准。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评审表》要如实填写,不得夸大、虚构工作业绩。所获得奖励、表彰或其他荣誉称号,以及发表的论文、论著或取得的专利等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论文需见刊)。对不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四)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实行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2023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需同时报纸质版和电子档。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