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
〔2020〕85 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
好全州 2024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
〔2024〕66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
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 号)文件精神,现将《凉山
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
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4〕185 号)转发给你
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 1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校(园)
长任组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对本校内申报评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考核、评议和推荐。各单位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经
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各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 416
办公室。
二、评审原则和对象
1.评审原则。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
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
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
2.评审对象。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的在
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程序
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和《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
于开展 2024 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
通知》(凉教体人〔2024〕185 号)规定的标准条件、评审程序
及学校的职称评审方案开展评审工作。
在评审过程中,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
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
- 2 -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评审纪律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评审程序、评价标准,坚持正确的职称
导向开展工作,遵守评审纪律,要坚持把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师
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
和贡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
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
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
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立即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许申
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取得资格和已经聘任的,取消其
评审和聘任结果;对在评审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不准确把握标
准、程序不规范或在县级及以上审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将对学
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相关要求
1.2024 年教育系统初级、中级、高级(含正高)职称评审同
时开展。
2.评审范围:全县教育系统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教研员等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委托评审人员。
3.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
- 3 -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
计算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4.推荐评审条件、评审程序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
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 号)《凉山州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 2024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
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6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
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 号)
执行。各单位应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职评方案,并按照个人申请,
对符合任职标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推荐。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 号)文件执行,即在受处
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教师业务素质测试应测试而未测试人
员不纳入推荐范围;教师业务素质测试 C 等级及以下人员不纳
入中、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推荐范围;教师业务素质测试 D 等
级人员不纳入初级职称评审推荐范围。中小学校不在一线任教教
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6.委托评审由工作单位申请委托评审,编制内教师不得参加
委托评审。
(二)指标使用
1.指标投放名额详见附件 1,投放原则如下:
(1)空岗指标投放。全系统按比例投放。
- 4 -(2)“双定向”指标投放。义教阶段人社核准名额共 7 个(其
中小学系列 4 个,初中系列 3 个)。指标投放重点考核教学业绩,
其中小学近两年六年级州统测考试成绩均连续上升且排名靠前
的 4 所学校各投放 1 个指标(一小、六小、三小教学点、五小教
学点);初中近三年毕业班成绩全州排位有上升或今年毕业班成
绩平均分无下降的投放 1 个(二中、民中、三中各 1 个)。非义
教阶段学校指标按人社核准名额投放,其中高中系列人社核准 2
个投放 2 个;中职系列人社核准 2 个投放 2 个。
(3)小学系列奖励指标投放。一是近两年六年级州统测考
试成绩均连续上升且排名全州前 300 名以内,但未获得双定向指
标的学校奖励投放 1 个高级指标及 1 个中级指标(铁炉、锦川);
或今年六年级州统测考试成绩排名提升 200 名以上的学校,且未
获得双定向指标的学校奖励投放 1 个高级指标及 1 个中级指标
(小高、宽裕、金沙)。二是已获得“双定向”投放的四所学校再
奖励投放 1 个中级指标(一小、六小、三小教学点、五小教学点)。
2.各单位申报评审须按照下放的空岗指标数,等额推荐评审;
3.“双定向”评审按下发“双定向”指标推荐评审,“双定向”的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聘任时实行比例单列,不占各
校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
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
- 5 -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 号)文件规定,“对在乡村中小
学聘用累计满 25 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地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
城镇中小学任教 3 年的教师(针对的对象为仍在农村任教的教
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
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5.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
不得同时申报 2 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
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应对应申报本人现任
职岗位,必须按《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4〕
185 号)文件中的附件提交材料。
交材料时,由学校一名行政人员提交材料(材料含经校长亲
笔签名的评审结果公示),不接收教师个人上交的任何材料。
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人事档案复印时间。各校职称评审档案调取复印须指
派专人统一一次性完成。
一圈层学校及直属单位:2024 年 10 月 10 日—11 日;
二圈、三圈层学校:2024 年 10 月 12 日。
(二)材料报送时间
- 6 -线上申报时间:须在 2024 年 10 月 18 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各单位须在 10 月 9 日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自行完成系统内的单位
账户注册。(说明: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5982396484、
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二圈层、三圈层学校 2024 年 10 月 16 日;
一圈层学校、城北学校及直属单位:2024 年 10 月 17 日—
10 月 18 日。
七、其它事项
在入编前获得我县认可或确认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在编教师,如果在公立学校聘任期符合《四川省教育厅 四
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
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 号)规定,可以通过本次
评审使用本校空岗指标开展聘任。
- 德教体人【2024】12号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