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职称评审、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预通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于2024年9月开展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各学校、幼儿园和相关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职称评审下放系列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初定申报条件、初定方式、有关要求遵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执行。
二、评审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
(二)《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
三、评审范围及原则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和考试中心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各系列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教师业务素质测试C等级及以下人员不纳入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范围,教师业务素质测试 D 等级人员不纳入一级教师和初级教师推荐范围,2024年转正定级后在2024年首次申报职称的不受教师业务素质测试影响。中小学校不在一线任教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根据教学质量评估结果运用要求,2024年职称申报的教师所任科目成绩,小学平均分不得低于30分,中学平均分不得低于25分;任多班级、多统考学科的平均成绩按所任班级统考学科成绩总分除以所任班级参考人数计算。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各学校、幼儿园和相关局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开展工作。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政治思想素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和贡献,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节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
其中“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是指经县(市)推荐,州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教育官方平台分享的课时,或参与州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平台分享的竞赛、评选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等次。
四、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亲笔签名,不得打印和盖本人印章,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各单位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县(市)、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上报工作。评审报告需体现推荐过程、推荐情况、特殊情况(破格、双定向)等要素,评审相关佐证材料需按要求规范装订上报(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要坚决把好材料装订关,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顺序进行规范装订,不得漏报;上传的表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报(见材料模板中部分附件格式填写规范),所有材料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后不再补报。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不换,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告知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严格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推荐。
(四)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务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正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待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后,结合名额分配及结构要求,择优确定全州推荐人选,原则上按学段教师占比推荐,其中:教研员不超过1名。
(六)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含正高)每人收取评审费320.00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七)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自今年起我省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审实行线上和线下同步申报方式进行,在网上申报前,请先按文件要求做好线下申报相关工作。职称材料线下申报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9月下旬,线上申报网址、方式及线下材料上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九)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的基本情况(含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须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须顺延),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名单和相关材料。
(十)各申报单位2024年9月20日前报拟任职务人员名单电子档(含双定向)至人事股陈孝洪处。
(十一)2024年9月23日至30日现场审核正高级、副高级、一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今年的职称评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834-8822149
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附件:1.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模板
2.职称初定通知文件及申报表
3.(评审文件)评审标准条件
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18日
- 附件8: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评审材料清单.pdf下载
- 附件11.备(听)课本、批改作业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评价登记表(发文时需要完善词表时间).pdf下载
- 附件12:部分附件格式填写规范.pdf下载
- 附件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pdf下载
- 附件1b: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pdf下载
-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