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党校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2023年度党校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一、申报范围
乐山市党校系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乐山市党校(行政院校)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校院发〔2022〕10号)通知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1.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从2023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全部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通过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办理(外网地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内网地址:http://10.160.18.202:8081/zcpsqd/),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乐委办发〔2018〕30 号)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3.县级党校如有需要申报的请与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衔接,按委托程序办理。
四、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7日止。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答辩时间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乐委办发〔2018〕30号)文件要求,答辩的时间、地点、方式在申报材料受理完毕后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近2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且每年不得少于90 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内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暂缓申报职称。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七、评审收费标准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每人收费200元。
八、其他事项
今年是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办理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市、县、自治县委党校迅速与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衔接,按要求抓紧组织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