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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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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1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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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级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做好2023年凉山州交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结合全州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凉山州交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专业

(一)申报范围

全州交通运输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二)申报专业

交通工程系列开展评审的3个子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交通机械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20〕18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应按规定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个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其中:县属单位的申报人须经本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须经州级主管单位审核推荐。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逐级上报推荐。

(三)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各县(市)申报材料经县(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由县(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报送;州级有关部门的材料须由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局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经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由县(市)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组织复审。凉山州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对送审单位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申报中级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

(五)答辩、评审。由中评委组织相关申报人员进行全员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由州交通运输局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后,州交通运输局将中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评审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七)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按要求取回纸质申报材料,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归档要求装入个人档案。

四、注意事项

(一)报送要求

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按要求进行排序扫描、装订后进行集中统一报送,未按要求扫描、装订、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全部退回,请各单位和个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开展评审的3个子专业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三)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以及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与申报规定相应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四)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时间截止。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作出版(发表)截止时间到20231015日。

(五)计算机和外语要求。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报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七)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1016日-1020日。申报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凉山州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商业街二号53号办公楼701室,联系电话:0834-3225211。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县(市)、单位要按照我州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县(市)、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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