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岳池县中小学初级教师(二、三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各学校(单位)中、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督导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广市教体〔2021〕30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3〕144号)文件精神,我县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拟于12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一)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专门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2023年各学校(单位)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严格控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定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限额内(附件12)。
(三)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晋职者除应具备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规定学历,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分别为良好、合格及以上,应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相应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外,还应达到规定任职年限。
申报二级教师者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申报三级教师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推荐报送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各单位推荐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按照中省市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二)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为进一步实现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实现“让信息多走路、让人少跑路”,按照中省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要求,我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依托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互联网地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人员登录网址自行注册账户,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线上填报的信息或上传的资料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要求报送,在对应内容上与线下材料保持一致。线下申报按照线下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进行报送,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守纪律任职履职。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核准个人身份等重要个人信息和资格条件。严格按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机制。坚持业内评审和同行评价,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保证评审专家的权威性、代表性。严格公示程序,规范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将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线下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要求,申报材料推行代表作制度,申报者按评审条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最高荣誉、论文或课题,淡化数量要求。
(一)申报中级职称材料
1.任职资格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称《评审表》)打印一份(附件3),由申报人本人填写,须双面打印,贴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左侧装订可不包边,《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认定证明及证书查询结果截图(附件5,2002届以后(含2002届)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由申报学校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后,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由负责人在此材料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的,由申报学校进行学历审查并出具学历认定证明)。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用合同书或首次聘任证书复印件。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8)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县级综合性荣誉;或者2次以上校级荣誉复印件;或者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或者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或者在县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需由名师工作室出具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确认;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需有相关部门证明,培训方案复印件及培训讲稿装入业绩证明材料书内;在县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需提供能够清晰辨认的网上截图)。
(9)任现职以来近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上述《评审表》材料按顺序双面打印并粘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业绩证明材料一份(以下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左侧可不包边)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2)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经学校核定并签署“总结属实”的意见,同时,经学校负责人及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3)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及教研员听评课学时证明)。
(4)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文、研究课题(结题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文件)、论著(含教材)、经验总结、参与编写的地方课程、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起草的重要文件及教育考试命题等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含竞教课、网课(需获得等级奖)、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6)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的证明材料。
(7)县城学校教师须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证明或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的支教证明(附件6)及支教考核表复印件。
(8)2022—2023学年度备课情况证明(附件8)。
(9)2022—2023学年度批改作业证明(附件9)。
(10)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证明(按30年申报的教师提供,并在评审表封面单位后注明“农村30年”)(附件10)。
(11)近4年(2020—2023年)《公需科目》培训合格复印件。(非必要条件)
(12)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或2.0培训证书复印件。
(13)其它校级以上表扬奖励荣誉称号证明材料复印件。
(14)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证明及印证材料复印件。
(15)校(园)长近5年内任职资格培训或能力提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6)其他材料申报复印件。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左侧可不包边。
3.《申报评审教师中级职称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用A3纸打印一份(附件2),《简表》由申报人本人填写,报单位审核,经审核无误,由申报人确认签字。推荐单位在本单位公示(附件7)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在《简表》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评审教师中级职称花名册》总表一份(附件4,由单位统一打印、纸质表须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档)。
5.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公需科目、培训证书等各种证书)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初级职称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附件13,双面打印,左侧可不包边)。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装入评审表内)。
3.学历认定证明(附件5,装入评审表内)。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装入评审表内)。
5.单位推荐材料。
6.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7.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8.三级教师(三级评二级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9.近1年(三级评二级近2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
10.近1年(三级评二级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原件)。
11.2023年(三级评二级须近2年)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明一份。(非必要条件)
12.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或2.0培训证书复印件(申报之前任教期间相关部门组织了培训的需提交)。
13.2022—2023学年度备课情况证明(附件8)。
14.2022—2023学年度批改作业证明(附件9)。
15.《申报评审初级教师职称花名册》(附件16)学校报纸质总表一份,报送材料时一并报电子档。
上述申报初级材料5—14项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左侧可不包边。
四、评审要求
申报评审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外一律须报送原件。材料书写潦草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五、材料包装和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师德考核等次、相关业绩等应在本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表见附件7),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需在《评审表》的“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须全部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内,一人一袋(原件用燕尾夹固定后再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粘贴中级或初级《材料目录》。复印件均须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具体审核人签字(双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它工作事项及要求
(一)因首次实行职称评审线上系统申报,各单位要成立系统推广运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建职称评审线上申报工作团队,安排专人指导申报人员的线上申报工作,绝不能因报送方式改变而影响任何一个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职称。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网络、电脑、工作终端等设施设备保障,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要加强工作宣传,做好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宣传引导,让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充分知晓并灵活操作使用信息系统。各单位在推广运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报,以便联系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系统运用推广质效。
(二)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工作预案,积极进行政策解释,大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顺利推进新情况下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凡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信访或群体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线上申报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9日,个人线上申报、所在单位线上审核提交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线下申报材料务必于12月8日报送至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
(四)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其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中级评审费140元(现金),若需答辩每人次答辩费60元(现金),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现金)。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它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情况简表
3.专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表》
4.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花名册
5.学历认定证明
6.农村学校任教(支教)证明
7.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公示表
8.备课情况证明
9.批改作业情况证明
10.农村学校任教30年证明
11.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材料目录
12.岳池县学校一级教师岗位情况统计表
13.申报评审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评审表
14.申报评审二级(三级)教师职称材料目录
15.申报评审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花名册
16.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民主推荐测评
满意率三个证明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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