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我县202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县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工艺美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煤矿工程(矿山工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材料工程、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等领域的工程技术人才初级职称。
(二)评审对象。全县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专业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2022)7号)、《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评审专业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从2024年起,我县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苍溪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职称人员。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内容真实、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相关单位审查。
(三)有关单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审查核实。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审查单位须重点审核查验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网上审查通过的,在系统内提交苍溪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申报、审查过程中,凡有申报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或送审单位审查把关不严、敷衍塞责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并对审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审查人责任。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手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评审表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三)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8日-11月1日,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所有审核包括单位审核及个人修改等都在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四)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通过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五)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申报单位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领回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后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完成职称数据导入及电子证书生成。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联系电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刘思怡,18683981166。
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839-5226719。
附件:1.评审专业目录
2.《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川经信规〔2022〕7号)
3.《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 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
4.网上申报材料种类
5.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表
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评审专业目录
一、机械工程
二、能源电力
三、电子信息工程
四、冶金工程
五、化工工程(医药工程)
六、轻工工程
七、纺织工程
八、工艺美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九、煤矿工程(矿山工程)
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十一、材料工程
十二、大数据
十三、人工智能
十四、云计算
十五、物联网
十六、区块链
十七、数字化管理
十八、数据安全
十九、数字媒体技术
附件4
网上申报材料种类
网上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上查验报告。本人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和核实。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或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凡广元市市外取得的职称,需提供本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确认审批资料)。
3.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均需提供规定年限年度考核表,享受激励政策需另外提供部分规定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的,需上传由各单位审核出具的考核证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用附件5格式提供。
5.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5
苍溪县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
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工作时间 | 学历 | 现工作 单 位 | |||
现职称及 取得时间 | 拟申报 职 称 | ||||
人事档案 部门意见 | 经审核,兹有 同志在 年度至 年度工作中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注:考核结果若有其他情况请单独写明。) 特此证明! 签 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 (已压缩)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