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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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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8
冕宁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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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高阳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农20232号)》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凉农职2024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冕宁县农业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根据冕宁县实际情况同时开展农业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自主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全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县级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按照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报2个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

(六)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且符合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农艺师;或申报经信等部门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

原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相关成果,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职称,申报等级不得高于其现职称等级。该类人员平级取得相应农业系列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原专业职称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农〔20232号)》文件执行。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六)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以及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七)基层倾斜政策。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贫困县全脱产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基层(乡镇及贫困县、艰苦边远县、民族地区县)工作累计满15年(即至少在2009年12月31号之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 1年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八)中国农技推广APP的使用管理,对申报农业系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必须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按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管理要求平均每月上传日志不少于4篇、问题提问量和解答量不少于5条。

三、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日常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应准确选择填写在《一览表》、《人员情况简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评委会开展答辩及评审。

(一)助理农艺师、农艺师申报专业为:

1. 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水产。

(二)助理畜牧师、畜牧师申报专业为:畜牧。

(三)助理兽医师、兽医师申报专业为: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逾期不能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2024年12月15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审核时间截止:2024年12月17日17:00。

评委会接受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00

、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答辩要求

(一)中级全员答辩。凡申报冕宁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四)免答辩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任现职以来,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级部门考核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答辩的人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免答辩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此表等审核完成后从系统中导出,各单位统一报送。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冕宁县农业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花名册》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及单位考核测评意见等)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6.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7申报中级职称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套,申报初级职称本科1年,专科学历3年,高中(中专、高职、技校)学历5年对应《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套。     

8.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或“学位网” 进行查验,并提供证明)。(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请将该2项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第8页和第9页之间。所有材料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上审核人姓名、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9.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

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证明材料。申报初级职称本科学历至少提供12024年年,专科学历提供32022年-2024年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提供3年2022年-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证明材料,继续教育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10. 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工作所在单位审核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名、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11. 乡镇申报农业系列职称人员需要提供在农业技术岗位证明材料一份,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12. 推荐函1份。(模版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评审材料中《一览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将会单独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它附件材料合装。

4.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5.《一览表》各单位汇总、盖章。内容务必真实无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个人材料袋按汇总后的《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各单位汇总后的《一览表》电子版和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6.所有纸质资料和职称评审系统材料需一致,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

7.各单位派专人集中材料统一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12月1819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它事项

(一)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200元,初级职务每人每次收费标准为100元。

联系人:刘明春   张希美    联系电话:0834—6731769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咨询邮箱: m18582368002@163.com

附件 :  1.XXXX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推荐函(模板)

     2.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冕宁县农业农村

2024927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冕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927日印


附件1

XXXX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推荐函

冕宁县农业农村局:

冕宁县XXX(事业单位全称)XXX(申报人名字)晋升XXXX(职称名称:助理农艺师、农艺师),现拟按照《冕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冕农函〔2024 号)要求,经本人申请、单位公示、送审单位初审,我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农规〔20232号文件要求开展申报材料审核,推荐程序规范、材料真实可靠。现推荐X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初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现将XXX同志申报材料予以推荐报送,请予受理。

经办人:

负责人:

推荐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冕宁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查验结果

4.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初中级转评后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职称的,须同时上传转评前及转评后的初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信息

6.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根据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或单位变动等分段填写,时间不能间断。

7.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8.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初级转评后申报相应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的,填写转评以来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9.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学习培训情况,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按文件要求对应上传。

10.考核情况。按文件要求逐项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11.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任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

(2)免答辩证明材料由各)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单位负责审核确认是否满足免答辩要求。

3)同级转评证明材料。同级转评相应农业系列初级中级职称的,由主管部门出具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且同意转评证明材料上传系统。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任职年限等进行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三、复审推荐

相关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形成综合推荐函(纸质件)递交县农业农村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推荐函模板详见附件1。

四、申报受理

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五、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提交冕宁县农业农业系列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按照组织答辩、同行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职称管理群消息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推荐单位在县人社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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