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州级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我州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州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本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执行。资历条件按照《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2〕14号)执行。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取得任职资格人员超过岗位设置比例30%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开展同级职称申报推荐。
三、申报方式
采用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注册。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照《2024年度阿坝州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执行。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
(三)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从线上和线下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主管部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报送。州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州级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州直属事业单位由各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县(市)环境监测站、事业中心由县(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后报送。其他县(市)申报人员由单位审核,提交本县(市)人社部门复核后报送。
四、评审程序
(一)复核。州生态环境局职称工作部门对县(市)生态环境局、县(市)人社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
(二)专业组评议。环境工程中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三)评审会议。由阿坝州环境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四)印发通知。评审通过人员,由生态环境局印发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在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
五、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9日。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马尔康市美谷街279-2号,阿坝州生态环境局3010室人事与财务科。
联系电话:0837-2833953。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上传复印件一律由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加盖鲜章,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员xx,年月日”字样,申报人与推荐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在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工作的,见习期满,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评审。大、中专毕业生初聘技术员,硕士、本科毕业生初聘助理工程师,博士毕业生初聘工程师,可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初次认定手续。
(三)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 6 个月以上个人社保 缴费记录证明。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报送材料时,中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人,初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
(五)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形成综合考评材料。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六)申报评审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材料除《评审表》外均不退回,重要资料自留备份。
(七)《评审表》要如实填写,不得夸大、虚构工作业绩。所获得奖励、表彰或其他荣誉称号,以及发表的论文、论著或取得的专利等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论文需见刊)。对不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八)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单位和个人按照“五公开”“双承诺”“审核逐级负责”等制度管理,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4年度四川省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中(初)级环境类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4.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5.2024年度申报评审环境工程类职称任职资格花名册
6.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阿坝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9日
- 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pdf下载
- 附件6: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下载
- 阿州环函〔2024〕146号-关于开展2024年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此为准).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