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江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市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驻内各高校: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等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内江市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5号)、《关于印发〈内江市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 〔2023 〕36号)、《关于印发〈内江市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7号)、《关于印发〈内江市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8号)、《关于印发<内江市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40号)、《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2号)、《关于印发<内江市艺术系列艺术创意设计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4〕31 号)、《关于印发<内江市艺术系列动漫游戏设计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4〕32 号)、《关于印发<内江市艺术系列彩灯艺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4〕33 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全市文化旅游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申报、推荐。
(一)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1日12:00至2024年11月30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12月5日12:00;个人资料提交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00;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12月26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资料报送。纸质材料集中报送,中评办现场受理材料。受理材料时间为:2024年12月30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创建业绩档案、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中评办复核、中评委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报送流程如下:
(一)创建业绩档案。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 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四)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五)中评办复核。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各中评办”)对通过部门(单位)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附件2)报送。县(市、区)所属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一报送;市属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将复核通过材料分别报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中评委”)评审。
(六)中评委评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答辩(按具体要求)、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破格申报人员,在送中评委评审之前,增加破格申报资格评审环节;评审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七)公示、审查确认、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印发任职资格文件。
(八)资料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由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我市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记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通过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四)加强政策宣传学习。今年首次使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可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政策文件,认真学习领会,仔细阅读操作指南,做好系统填报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中选择申报相应的系列或专业。
(二)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三)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309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如下:
1.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电话。
市中区:0832-6106508; 东兴区:0832-5857729;
资中县:0832-5106993; 隆昌市:0832-3951982;
威远县:0832-5810011; 经开区:0832-2402217;
2.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咨询电话:0832-2270162。
3.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纪委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32-2270190。
附件:1.评审专业目录
2.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端、申报单位端、专家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使用手册
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 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
5.2024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群众文化“双定向”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
6.2024年度xxx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7.2024年度xxx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8.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 内文广旅发〔2023〕36号关于印发《内江市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