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白江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工作流程
(一)申报范围
青白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其它同级教育机构中,符合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教师可选择按照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或教学学科专业技术方向参评。
(二)推荐要求及条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按照“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讲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育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荐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并且符合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详见《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
(三)评审工作流程
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用户注册—个人线上申报—学校审核推荐—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区人社局复核发证。具体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均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进行下载)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在区教育局下面。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规范和完整。学校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个人注册→维护个人信息。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个人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登录→选择申报评审活动→填写申报信息→上报学校;
(2)选择“青白江区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按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推荐
(1)学校推荐。学校(单位)在四川省评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考核推荐条件和办法。经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并对申报人进行师德测评情况和民主测评,本单位的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参会人数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80%)。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岗位空缺数内合理确定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岗位使用数的确定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2)审核报送。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同步报送至区教育局。
4.区教育局审核
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学校审核盖章后,由学校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名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区人社局。
5.区人社局审核
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的人员名单,线上线下同步报送至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在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名单报送至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6.评审委员会评审
青白江区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区人社局复审发证
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区人社局在系统中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二、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
(二)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
(三)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
(四)现场提交材料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地点:青白江国际贸易产业园1栋604室;
(五)评审委员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三、申报材料
(一)学校材料(纸质)
1.工作报告。学校(园)职评委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职评委的组成、推选程序、推荐结果、公示情况),需职评委成员签字(一份)。
2.公示材料。学校公示原件和校内张贴公示照片各一份。《2024年上半年申报职称人员情况公示》一份(须申报人签字确认)。
3.申报名册。即《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份。
4.评审表和备课本。学校统一提交申报人的《专人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备课本》。
(二)个人材料准备
网报时按要求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栏目上传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评审表》和《备课本》随单位材料交纸质。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填写完整后导出打印(非导出上报无效)。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需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电子证书备案表》证明材料。
4.与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5.申报人取得的上一级职称证书(非成都市发放的证书,还需提供本人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加盖单位印章的任职文件)。
6.在编教师提供最近一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2022年新进人员提供《工资介绍信》,非编教师提供聘用合同。
7.学校出具的任课教师周课时证明,教研员提供年度听评课学时证明。
8.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含公需科目证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作为其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内容。
9.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0.《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和《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汇总表》(需按要求签字盖章)。
11.任现职以来各级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教育科研、公开课等业绩材料。
12.本学科教学反思一份(不少于1000字,单位审核并盖章)。
13.2023.03—2024.03学年度最后一本所教学科(专业)的《备课本》(教案)原始记录,上交手写体原件。
四、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支付。
五、咨询服务
青白江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8-68936516
六、监督投诉
为保证我区职称评审的顺利进行,维护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68936516
特此通知。
附件:1. 职称评审管理子系统个人端操作手册
2.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 青人社发〔2024〕19号关于2024上半年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