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区)(含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原集团中评委”),负责宜宾市范围内化工工程、机械仪表、设备工程、机械设计、热能动力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7个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各县(区)(含三江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其中未组建或不具备组建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应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查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天原集团中评委开展评审。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能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和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指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及以上),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或技术技能工作的实际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a、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a、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b、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其他条件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奖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牌,或四川省技术能手,或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进行申报、审核。
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资料修改截止时间:8月26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工程技术专业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及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根据本人现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确认申报系列、层级、专业、资格名称、申报类别,根据职称申报实行属地原则,选择对应的评委会。按照评审委员会政策和工作安排,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至工作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首页“个人操作指南”)。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经办人员进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行登录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见首页“单位操作指南”),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和能力条件、业绩条件、学术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出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并逐级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审核,以上任一审核环节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可退回单位/申报人账户,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天原集团中评委会接收。
(三)逐级审核
各级部门(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审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审核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1.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中级申报材料先经市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报天原集团公司中评委办公室初审后,再报市人社局复审;初级申报材料经市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天原集团中评委办公室。
2.县(区)(含三江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属地、隶属关系原则,申报材料分别经县(区)(含三江新区)行业主管部门、县(区)(含三江新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县(区)(含三江新区)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天原集团中评委办公室。
(四)天原集团中评委办公室复审
天原集团中评委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审核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
(五)天原集团中评委评审
天原集团中评委按照规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对申报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破格申报人员;
3.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职称申报者;
4.天原集团中评委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六)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网上上传材料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六、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种类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自行在网页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23/685_1.html下载)。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需自行在网页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23/685_1.html下载,装订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
4.委托评审函(需委托评审的提供)。
5.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要求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7.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
8.申报中级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代表作(论文或论著)。
9.获奖、专利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所在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11.根据个人资质及所申报职称的条件要求,提供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1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与“(二)学历、资历条件”中的工作经验年限对应)。
13.公示证明材料及公示结果。
1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时应提供相应年限受聘担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包括受聘文件、工资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等);企业人员及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时应提供相应年限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文件或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二)材料装订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双面打印,胶装整齐,防止脱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单独装订;其他证明材料装订为1套,《申报评审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如:工程师)、申报人员姓名、申报子专业,按《申报评审材料目录》规定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所有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档案袋上须粘贴《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三)注意事项
1.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
2.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各县(区)(含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派专人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天原集团中评委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归档,逾期未领将不再保存。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七、有关规定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职称材料集中审核、报送时间截至时间:2024年9月10日之前,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送交的,一律不予受理。《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2)由各县(区)(含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报送材料时一并提供(需同时将《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电子档、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10068164@ybty.com)。
(二)天原集团中评委办公室设在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楼407。
评审工作联系电话:倪京海 0831-5980675(接听时段:8:30-12:00,13:30-17:3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582368002、15982396484(接听时段:9:00-12:00,13:00-17:00)
八、评审费用
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140元(另答辩费60元/人次);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九、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违背诚信承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按规定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二)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按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4年7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四)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申报评审资格:____________申报专业:_________是否答辩:_____
姓名: 单位:
序号 | 材料名称 | 应报份数 | 实报份数 | 备注 |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2 | |||||||
2 |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 1 | |||||||
3 | 委托评审函 | 需委托评审的 | |||||||
4 | 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 1 | |||||||
5 |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 1 | |||||||
6 | 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 1 | |||||||
7 | 任现职以来代表作(论文或论著) | 1 | |||||||
8 | 获奖、专利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 ||||||||
9 |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 所在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 |||||||
10 | 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 1 | |||||||
11 |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 1 | 与申报条件中工作经验年限相对应 | ||||||
12 | 公示证明材料及公示结果 | 1 | |||||||
13 | 其他(受聘文件、聘用合同、工资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 | 1 | |||||||
单位通讯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注:①此目录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上。(材料袋按大号牛皮纸信封自备)
②所有表格,打印材料均用A4纸下载双面打印,纸张大小统一。
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附件2
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县区 | 工作单位(单位 全称)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最高全日制学历、学校、专业及毕业时间 | 最高非全日制学历、学校、专业及毕业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申报评审情况 | 电话号码(本人 手机) | 备注 | ||||
名称 | 年限 | 专业及 资格名称 | 首聘时间 | 级别 | 专业 名称 | 资格 名称 | |||||||||||
注:1.“所属县区”:按隶属或属地关系,选填市属、X县区(含三江新区)。
2.“申报评审情况”栏中,“专业名称”“资格名称”应严格按照评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级别”填写“中级、初级(助理级)、初级(员级)”。
3.此表一式三份,逐级盖章留存。
- (天原集团)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0712.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