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林业和草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和《内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市林发〔2024〕2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县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对象、申报专业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报送时间和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县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及范围
(一)评审专业: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二)评审范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内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市林发〔2024〕27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照《2024年资中县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各用人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为: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确保申报质量,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盖单位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纸质材料经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
(三)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统一报送。
(四)复审
资中县林业和草原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办公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五)答辩
林业和草原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六)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七)会议评审
由中评委组织会议进行评审。
(八)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
中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九)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通过“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单位公示考核、个人思想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及相关附件等。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格式)上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如不是原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及学信网查验结果。
3.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扫描件和聘任文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无须提供。
4.继续教育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
5.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本人签字并盖手印。
6.年度考核情况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7.任现职后的工作业绩材料扫描件。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
8.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扫描件。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著作、作品集等内容较多的,重点扫描体现专业水平的内容摘要、核心章节等。
9.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500字左右)内容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10.公示情况扫描件。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进行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提供单位公示内容、单位公示结果。
(二)纸质材料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封面注明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等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受理。
2.相关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其中专业的还须注明学科分类;申报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
3.纸质材料一般经网上审查通过后,再由申报人员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打印装订并送审逐级签署意见。纸质材料均须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三)装订要求
1.原则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申报材料》装订时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申报人员姓名、申报专业。
2.申报材料须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至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人事股。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领取
(一)网上申报及现场资料报送截止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9月2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10月8日18: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中评委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00。
(二)材料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8:00之前,须同时报送《2024年度资中县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林业和草原工程》(附件5)纸质件一份及电子文档,纸质件需加盖送审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股(水南镇劳动巷7号)。
联 系 人:陈启军 电话:8179162
(三)有关要求
1.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2.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3.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主管部门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照规定不再退回。
七、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人本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的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它事项
(一)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内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二)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0日。
(三)资格确认问题。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提供确认审批文件。
(四)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答辩费60元/人。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九、申报工作咨询人员及电话
王 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610906
陈启军(县自然资源规划局)817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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