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及省林草局直属有关单位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任现职以来,在最低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2024年10月11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纸质材料集中报送受理时间:2024年10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省林草局直属有关单位如需委托初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林科院)出具委托函。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三)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省林草局直属有关单位(须出具委托函)、省林科院作为送审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初评委。
(四)组织复审。初评委职称评审办公室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连同其他材料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逐级报送至初评委职称评审办公室。
六、申报所需材料
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评审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生成的纸质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附件1)1份(Excel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3.《审阅材料记录表》(附件2)1份(word版本,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上传);
4.现职称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扫描件在申报系统“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栏 ”栏上传;
5.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
6.任务书、项目验收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7.取得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8.任职年度考核情况;
9.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七、材料审核及装订要求
网上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申报人员下载打印纸质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经原件审查人签字和注明“此复印件和原件一致”并加盖审查部门(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按顺序装订于《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附件3)中,以目录为封面,按目录内容及顺序装订成1册,封面、封底用白色A4亚光纸胶装,防止脱页。
(二)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封面贴《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
八、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省林科院211办公室,联系人:姬慧娟,联系电话:028-83220292,电子邮箱:117615071@qq.com。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11日。
(四)职称证书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在线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九、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2. 审阅材料记录表
3.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3.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pdf下载
- 2.审阅材料记录表.pdf下载
- 1.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专业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pdf下载
-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