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荣县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荣县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专业
评审对象:在荣县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从事工程技术专业工作,且符合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评审专业:本次开展评审的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能源电力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煤矿工程、材料工程、白酒工程、建设工程、环境工程(附件5)。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县科技经信局承担全县工程技术专业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3〕7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询。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并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需要的学历、资历要求。申报人员任职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二)社保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四)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限为任职时间需要年度内每年不低于90课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申报人员须提供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比如合格证明)或继续教育登记材料。
(五)取得其他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转变相同系列不同专业或不同系列相同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转变后的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用户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操作指南,学习系统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申报程序,“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申报评委会”选择“荣县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按照《2024年度荣县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其中,破格申报的需填写《荣县破格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
(三)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评审材料逐项审查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等情况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业绩贡献等情况出具书面推荐材料,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及公示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并在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内上传公示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工作。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应建立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科学制定推荐标准,公开透明考评推荐。
(四)部门审核推荐。
1.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单位)公章,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报送县科技经信局经济运行股。
2.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在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注册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并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由县科技经信局经济运行股统一收集。
3.中央、省属单位人员委托评审的,由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部门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履行委托程序,经同意后,由委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应意见、加盖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由委托单位统一报送县科技经信局经济运行股。评审结果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
四、评审程序
(一)复核。县科技经信局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二)评审。由荣县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小组评议、评审会议等程序。答辩相关事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公示发文。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职称任职通知。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下载。
(四)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县科技经信局经济运行股107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至11月8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网上资格审核时间:初次审核截止时间:11月13日18:00;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20日18:00;最终审核提交截止时间:11月22日18:00;
(三)现场收件时间: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4年11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荣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经济运行股107办公室(地址:荣县青阳街道旭水大道南三段88号),联系人:朱世莲,联系电话:0813-6226362。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七、其他事项
(一)强化政策宣传推广。全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宣传、鼓励、支持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要求诚信推荐,所推荐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需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申报材料说明,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委会将无法退回。
(三)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部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对业绩水平、实际贡献认真考评。应建立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科学制定推荐标准,公开透明考评推荐,强化申报推荐工作组织领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制度,所有复印材料审查单位审查人必须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将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谨慎操作系统。申报单位(部门)及主管部门(单位)等审核责任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设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申报系统操作及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813-6226362。
附件:1.2024年度荣县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荣县破格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3.2024年度荣县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封面模版)
4.2024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5.荣县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荣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2024年度荣县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
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与其他材料胶装,单列报送。
(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2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聘任证明。
3.单位证照。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等,并对申报人员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填写日期和加盖公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
5.个人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字数3000字左右,本人在落款处签署姓名和日期。
6.本人撰写的代表作(论文或著作如已公开发表,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及查重证明)。
7.业绩证明材料。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的项目或成果,如获奖、专利证书、考试合格证、职业资格证、岗位证书、经济效益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
8.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非公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书面说明)。
9.申报资格年限内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个学时且公共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个学时;非公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0.公示材料。一是业绩贡献公示材料,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何时任现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以及继续教育考核情况;(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获奖情况、专利证书、鉴定验收项目、论文(公开发表需要注明刊物期数)、著作、经济和社会效益等。二是公示结果,申报人在公示期内的情况说明(公示内容、时间、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和加盖单位公章。
11.社保证明材料。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并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12.破格材料。凡申请破格申报职称人员须填写《荣县破格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提交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3.用人单位是否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有相关要求,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4.中央、省在荣县单位委托评审的,需递交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15.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审批资料。
16.其他资料。
以上申报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为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均为一式一份。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对其证件、业绩成果等原件审核无误后,在所有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二、材料装订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双面打印,单列报送;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纸质材料按照《2024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顺序装订成册,材料装订须整齐、牢固,防止脱页,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
所有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封面须粘贴《2024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二)申报人员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提交的论文论著、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个人的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
(三)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再补充申报材料。评委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需注明申报时限(2024年)、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别,由专人递交。
(四)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五)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主管部门(单位)派专人领取并按要求归档。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附件2
荣县破格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审核表
破格类型:□学历□资历□层级(在相应栏目打“√”)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含个人所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 |||||||
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及 时间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 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 |||||
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 符合《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评审办法第( )条第( )款,条款具体内容:
佐证材料名称: | ||||||
对照破格条件,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突出业绩 | (可另附A4纸填写) | ||||||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意见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县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凡申请破格申报职称人员须填写此表;
2.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签署明确意见:内容属实,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网上申报。
附件3
2024年度荣县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封面模版)
单位全称:
姓 名:
申报专业:
申报职称:
附件4
2024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姓 名 | 性 别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是否破格 | ||||
申报专业 | 申报职称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页码 | 说明 |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单独装订,单列报送。 | |||
2 |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 序号2-15所需资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 | |||
3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 ||||
4 | 推荐单位资格证书 | ||||
5 |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 ||||
6 | 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 ||||
7 | 代表作 | ||||
8 | 业绩证明材料 | ||||
9 | 年度考核表 | ||||
10 | 继续教育证明 | ||||
11 | 公示材料 | ||||
12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13 | 破格材料 | ||||
14 | 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要求证明材料 | ||||
15 | 其他资料 | ||||
注:①此目录贴在申报材料袋(标准档案袋)封面上。
②所交材料均为系统导出文档,第1项、第2-15项材料请分别打印装订成册,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上报。
附件5
荣县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一、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仪表、设备工程。
二、能源电力工程
热能动力工程、新能源发电技术、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三、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通信装备与系统、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广播中心工程、电视中心工程、广播电视覆盖工程、电影工程。
四、冶金工程
冶金工程、有色金属矿冶工程。
五、化工工程
化工工程、有机化工、医药工程。
六、轻工工程
制浆造纸、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食品生物工程、酿酒工程、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家具工业、粮油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七、纺织工程
纺织、化纤、染整。
八、煤矿工程(矿山工程)
采矿业、矿建、地质测量、矿山通风、选矿、矿山机电、矿山火工。
九、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
十、白酒工程
白酒生产、白酒科研、白酒质量。
十一、建设工程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十二、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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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pdf下载
- 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3〕7号).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