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全市新闻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宣发〔2023〕18号,以下简称《申报条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4年8月21日9:00起至9月2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9月27日12: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8:00。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内江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有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的县(市、区)、省级媒体驻内机构如需委托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市新闻专业中评办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市新闻职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推荐报告》(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各县(市、区)单位选择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提交,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审核后选择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市直新闻单位选择市级主管部门提交。
《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主要为《申报条件》中“第六条”、“第九条”所列举的有关工作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申报条件》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三)复审推荐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市新闻职评办(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组织评审
市新闻职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内江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对破格申报人员,在送中评委评审之前,经市人社局初核通过后,开展破格申报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提交中评委评审。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
(五)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新闻职评办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六)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市新闻职评办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市新闻职评办。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新闻职评办。其中,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2.附件材料报送。附件材料主要包括:①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1500字以内(参考样式见附件2)②有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有效期内的新闻记者证(包括个人信息页、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页、通过当年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页)等。③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荣获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专业奖项证书按中国新闻奖、四川新闻奖、其他新闻奖等类别,每类别按获奖等次顺序由高到低排列;若获奖作品是集体奖项,申报材料中须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并附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说明申报人承担职责、发挥作用、参与度等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荣誉称号证书按部级、省级、其他等类别由高到低排列)、出版专业著作(须提交实物1本)、发表专业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④申报初级职称提交3篇、申报中级职称提交5篇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最能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的代表性新闻作品(媒体融合类作品可提供网络截图)。⑤附件材料按照上述顺序统一装订成书本样式(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双面印刷)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连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起用牛皮纸袋封装,并将《内江市新闻专业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填写完整后粘贴于纸袋封面。
(二)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和《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6)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继续教育达到相应要求。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90学时以上,其中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
(四)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五)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4年10月11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六)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下属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七)之前有关文件对申报资格条件和要求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市新闻职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毛长春,0832-2049281,18990510220。
市新闻职评办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街道翔龙路9号市委宣传部503室(干部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