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及市、县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级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市直属相应学校(单位)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讲师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备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资格并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学教研的教师申报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学的教师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在编教师申报须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各区县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单位人员进行评审的,须经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出具委托书和初审汇总名册。
(二)学科范围
课程设置所有学科。
(三)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条件》(川教〔2020〕76号)、泸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职改办〔2019〕1号)、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泸委发电〔2019〕1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中职学校教师高级、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要求,任职年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网上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
(一)学校(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系统运维电话:15982396484 18582368002。
(三)各区县申报职称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由当地教育部门审查,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区县教育部门统一报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所有网上申报材料打印按规定盖章后,纸质材料也需逐级送审。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每个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在职称系统申报时填写,可下载打印按要求逐级盖章。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申报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拟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学校(单位),应在岗位空缺内推荐。
(三)主管部门审核。区县推荐的,区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市直属学校(单位)推荐的,市级主管部门要按前述规定进行审核。
(四)市教育体育局复核。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受理各区县,市直属学校(单位)上报的资料,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否审核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备的,要求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市教育体育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造册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同行评议。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市教育体育局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分别送交评委中的3位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议结果中有2个及以上专家“不通过”视为“不合格”。同行评议“不合格”,申报人员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
(七)答辩。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通过同行专家评议,属于应当答辩的人员,须按要求参加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由参加评议的专家负责。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或“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专家评审会。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组建成本次专家评审会,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九)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发文办证。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将评审通过人员资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按规定程序发文办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通知存档。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证书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证书发给申报人员个人、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对应本人现任职岗位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3)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6.非教师系列相关学科(专业)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企业)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按规定不作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8.校级干部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或研修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在编教师需提供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各一式一份。
10.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附件4)。包含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从事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情况(未设置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岗位单位的申报人员不作硬性要求)、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任现职以来专业实践情况、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教研人员任现职以来听课、评课学时情况以及每年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调研和考察情况。
11.任现职以来撰写较高质量的本专业教学经验总结或调研报告一式一份。
12.任现职以来承担公开课、研究课、网络直(录)播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3.指导学生参与学校社团、兴趣小组、课余专业技能训练、校内外技能竞赛活动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4.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5.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以及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印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6.教研人员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印证材料一式一份。
17.任现职以来其他各类先进、优秀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8.近两年的备课本(教案)两本(原件)。
19.教研人员听课、评课记录两本(原件)。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区县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分层次分学科填报《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统计表》《泸州市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需报Excel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单独报送)。
2.申报人员要认真、准确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的结果。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3.“单位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员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类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均须由推荐单位落实专人进行认真审核,所有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5.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并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具体要求见附件5、6)。申报的档案材料按学科(分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分别打捆(15袋左右为一捆),每个学科的材料按《一览表》的顺序叠放,《一览表》《档案袋》人员顺序应一致。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市直属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谁审核谁负责,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
(二)所有材料一律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县教育体育局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再由各区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集中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推荐的人员,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四)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申报人员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高级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需答辩人员缴纳),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需答辩人员缴纳),报送材料、答辩时分别交纳。
(六)材料申报和资料审核时间:2024年9月16日— 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政策咨询电话:0830-3193863,联系人:苏鹏博。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3号楼。举报投诉电话:3102652。
六、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统计表
2.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高级(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高级(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
5.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高级(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6.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高级(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装订材料目录
7.报送材料标签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