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凉山州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转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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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委党校: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凉山州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转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职称转评工作全面依托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线上开展。
二、网上申报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起至10月12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2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任职时间计算:自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申报条件和参评材料涉及的业绩成果、工作量、证书等均为任现职称期间取得,有效时间一律为2024年10月22日之前。
四、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凉人社函〔2023〕112号)等文件要求,需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五、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评委办公室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六、本年度职称转评工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系统中开展,请将《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版(A3对折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在2024年10月22前报中评委办公室。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中评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筱堰 韩洁 吾尔拉布
联系电话:2189030
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关于印发《凉山州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转评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凉山州行政学院
2024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