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测试版,无需填报)
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24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文物博物3个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全市从事艺术、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各县(区)人社部门按职责和权限开展本辖区中、初级职称评审。县(区)开展职称评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市本级统一组织。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4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彩灯艺术专业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规﹝2024﹞4号)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可在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文物局官方网站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政策文件”栏目查阅。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市艺术等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复核受理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均依托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办理。
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首先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注册账号,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有原件的上传原件扫描件,是复印件的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加盖鲜章再扫描上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单位端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对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情况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主要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进行审查。
(三)逐级审查。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或人社部门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市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市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审核,经复审合格后提交市评委会。
各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同级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审核后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复审合格后提交市评委会(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核受理。市评委会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审查推荐人员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流程、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复核合格的,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格的,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各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1份),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市评委会办公室,同时缴纳评审费用。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自贡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要求装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组织评审。市评委会对受理人员组织开展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四川省职称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或登录个人端,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结果确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官网和职称评审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委托评审的将发函反馈各县(区),由各县(区)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个月内,到市评委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16日0:00,至2024年10月14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00。
各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县(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8: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系统显示“市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4年11月15日12:0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148号广电大厦8012办公室(市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8103857。
【注意事项】各申报单位、各级审核责任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设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五、评审费用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用每人次20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用每人次100元。
六、有关要求
(一)今年是全市首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职称评审,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下属单位,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提示,做好本部门(单位)账号注册和工作人员账号新增,并逐级推进下级部门(单位)注册,各申报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早登录网站注册账号、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持续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完成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
(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三)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人社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审查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市评委会办公室要严肃评审纪律,明确市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四)申报人员推荐单位一般应与社保缴费单位一致(系统会自动匹配社保缴费记录,若未匹配成功请上传近6个月的参保证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与工作业绩匹配情况作为市评委会及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16日。
附件:自贡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