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评审材料报送及评审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评审材料报送
及评审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部分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评委会接收人员评审材料报送、评审费缴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申报成都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专业2024年度职称评审,且线上申报资料已被评委会接收的申报人。
二、评审表报送安排
(一)申报人通过评审系统导出、打印《评审表》(1份),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部分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第七点要求装订,本人及申报人单位按照表中要求签字、盖章、填写日期,并报送至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社部门。
(二)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社部门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评审表》《申报人员名册》交至成都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安北路4号2楼204办公室)。
三、评审费缴纳安排
(一)缴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费每人次320元(含答辩费80元)。
(二)缴费方式
申报人通过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社部门获取本人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缴款编码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三)缴费时间
请申报人于2025年3月14日上午12点前完成评审费缴纳,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申报人如需获取电子缴费票据信息,请关注“电子票服务”微信公众号,绑定手机号码后查看(手机号码需与评审系统注册手机号码一致)。
附件:1.评审费缴纳操作方式
2.成都市各区(市)县职称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成都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 附件1 评审费缴纳操作方式.pdf下载
- 附件2 成都市各区(市)县职称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