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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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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1
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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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区)(含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丝丽雅中评委”)负责宜宾市范围内有机化工、化学工程、纺织工程、机械设计、机械仪表、设备工程、机电自动化、化纤工艺8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各县(区)(含三江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其中未组建或不具备组建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应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查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丝丽雅中评委开展评审。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能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2022〕7号)的相关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指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及以上),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或技术技能工作的实际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承担或参与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方法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或在技术技能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a.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a.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b.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其他条件

1.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授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部,联系电话:0831-8247299

2.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需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部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项。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其中:主研人员,是指课题(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问题的研究人员。

3.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技艺精通,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

(2)技术技能拔尖,获得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

(3)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科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证明材料需经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单独装订,其他佐证材料1套(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务必与系统内信息及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附件1)作为佐证材料封面,按附件1规定顺序装订,加盖骑缝章。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佐证材料装入标准档案袋,档案袋上须粘贴《申报评审材料目录》附件2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审会已接受后,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签署意见后报送。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4.根据个人资质及所申报职称的条件要求,提供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5.委托评审函(需委托评审的)。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单位公示情况等。要求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公章)。

7.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

8.任现职以来代表作(公开发表或经公司科技部门审核认可的论文论著技术报告或总结等)。

9.获奖、专利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所在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近4年,如入职不满4年,则提供入职以来的)。

12.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中级职称的须提供“连续四年”2021年-2024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初级职称的根据对应的级别及证书情况须提供至少一年(2024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13.公示证明材料及公示结果。

1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时应提供相应年限受聘担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包括受聘文件、工资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等);企业人员及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时应提供相应年限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文件或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申报方式及程序

本次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可向个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经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和说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申报信息,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二)单位初审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不得早于个人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扫描件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三)逐级审核

各级部门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审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审核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1.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中级申报材料先经市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报丝丽雅中评委办公室初审后,再报市人社局复审初级申报材料经市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报丝丽雅中评委办公室

2.县)(含三江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属地、隶属关系原则,申报材料分别经县)(含三江新区行业主管部门、县)(含三江新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县)(含三江新区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丝丽雅中评委办公室。

(四)丝丽雅中评委办公室复审

丝丽雅中评委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审核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

(五)丝丽雅中评委评审

丝丽雅中评委按照规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对申报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破格申报人员;

3.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职称申报者

4.丝丽雅中评委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公示、发文

丝丽雅中评委评审通过且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人员,按评审权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评审的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8: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1022:00

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1218: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12:00

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18:00

申报人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人、工作单位、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丝丽雅中评委,应随时关注职称系统申报信息,按要求及时补充、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二)纸质材料报送

网上资料初审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4)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人才人事局)、市属企事业单位报送材料时一并提供(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逾期概不受理。材料报送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广镇盐坪坝工业园区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1-2360107。

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单位派专人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丝丽雅中评委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归档,逾期未领将不再保存。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三)任职资格及相关材料计算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31日。

(四)相关费用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为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为每人次10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人违背诚信承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按规定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按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宜宾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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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相关附件
  • 宜丝集〔2024〕173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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