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初定和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初定和中、
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初定和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内江市东兴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教育考试及校外教育机构申报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含民办学校,下同)。
(二)讲师及实验系列职称任职资格委托内江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按照《教师法》、《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教人〔2021〕4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职称初定
1.初定员级职称(三级教师)
全日制中专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初定助理级职称(二级教师)
(1)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现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3.每名教师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教师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二)职称评审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区教育和体育局复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进行。
中级职称推荐评聘程序与高级职称推荐评聘程序一致,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内江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内教人[2024]13号)。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审核推荐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sc.hrss.gov.cn:8081/zcpsqd/home),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或“职称初定”,申报人员选择“内江市东兴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手册在该页面下载,按提示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2.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级职称要公示推荐人师德考核结论意见、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签字确认的《简表》)。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鉴定意见。
3.学校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4.区级复核。区教育和体育局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对学校上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复核。
复核通过的申报人按文件规定打印胶装好资料,遂级审核、盖章;属复印类型的,在当页正面右上角盖“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学校初审人及校领导两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学校公章。
5.评审。由内江市东兴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中、初级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核实工作。
6.审查确认、公示、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印发文件。
7.兑现待遇。按照即评即聘原则,从取得任职资格的次月起,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8.资料归档。送审单位及时到区教育和体育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评审工作结束,不再进行复议,其他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实施优惠政策
继续实施“三区”支教优秀教师评聘中级职称、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开展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措施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内江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内教人[2024]13号)。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申报材料。
(一)职称评审系统网上申报
按职称评审系统要求如实申报,且信息保证与纸制材料一致。
(二)纸质材料
1.职称初定报送材料类
(1)《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初定人员名册》(1份+电子文档)。
(2)《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
(3)职称初定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2.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类
(1)《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人员名册》(1份+电子文档)。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中级详见申报材料清单;初级按《关于2024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申报的说明》准备)。
(3)《申报业绩材料》1份(初级印证材料按顺序粘贴在评审表中),封面封底用白色110克以上A4亚光纸打印,正文都必须双面印刷,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胶装成册。
相关材料必须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每人1袋。档案袋封面要粘贴有个人信息的资料清单。
(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中、初级职称材料由学校负责把关。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人事干部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报送纸制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六、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10: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8:00
3、各级单位审核时间(即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00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00
5、各级单位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8:00
(二)纸制申报材料收取时间安排。
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11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电子表册同时上传到410696695@qq.com)。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60元,答辩者每人另交答辩费4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由单位统一交至区教育和体育局财务室。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开展工作,依法依规执行相关政策。
(二)落实激励措施。做好激励政策宣传解读,按政策规定开展农村交流轮岗和职称评聘工作;认真做好三区支教和教育帮扶管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推荐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对因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
黄韵(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2288104
邓顺涛(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0832-2272032
附件:其他相关表册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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