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2024年中小学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根据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安排,经研究,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近期开展本年度一级、二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合江县所辖范围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符合《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泸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职改办〔2019〕1号)、《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泸委发电〔2019〕1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力度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一、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和市县职称评审其他规定,现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程序和标准
(一)本次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请各校职称评审经办人熟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操作流程,并为教师个人申报做好解释工作。
(二)请各学校高度重视,规范程序,严格标准,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学校职称评审方案开展评审工作。
三、纪律要求
各学校职评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本校职称评审方案规范操作。若因学校原因引起职称评审工作信访等问题,将严格考核学校。
四、评审材料要求
(一)凡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合江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分层次分学科填报。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从系统里打印)一式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7.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8.校级干部任职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在编教师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一式一份。
10.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附件3)。包含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情况、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情况(明确类别、工作年限和考核结果);任现职或从教以来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情况、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教研机构教师任现职以来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学时情况。
11.任现职以来符合申报一级教师职务相应级别及以上的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教案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12.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或担任名师工作室成员、主讲教师、评委、分享自创教育教学资源材料(包括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3.任现职以来教研成果材料(包括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4.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5.任现职以来其他各类先进、优秀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6.申报学科近两年的备课本或教案两本(原件)。
17.教研机构教研员近两年听课、评课及指导教学、教研工作记录两本(原件)。
(二)凡申报评审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合江县申报中小学二级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6)一式一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和所教专业一致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附件7)一式一份;符合评审条件的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系统中打印)一式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非在编教师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一式一份。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情况证明(附件3)。包含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情况、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情况(明确类别、工作年限和考核结果);任现职或从教以来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情况、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教研机构教师任现职以来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学时情况。
8.任现职以来符合申报教师职务相应级别及以上的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教案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9.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或担任名师工作室成员、主讲教师、评委、分享自创教育教学资源材料(包括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0.任现职以来教研成果材料(包括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1.任现职以来其他各类先进、优秀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2.申报学科近两年的备课本或教案两本(原件)。
13.教研机构教研员近两年听课、评课及指导教学、教研工作记录两本(原件)。
(三)上述一、二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中,《一览表》须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资料,其他材料只报送纸质资料。电子文档报送至人事股邮箱(2197762283@qq.com),纸质资料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按份数双面打印,纸质资料须装入档案袋。
五、答辩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需答辩的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申报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
六、材料报送和包装要求
(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申报人的《评审表》、个人主要业绩情况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
(二)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材料清单,完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三)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某某处”,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评审。
(四)所有申报材料按学科分别打捆,按《一览表》的顺序叠放。
(五)报送材料需严格按要求包装,各学校(镇、街道)明确1名职称评审经办人,具体负责本校(镇、街道)此次中级、初级职称资料的审核。学校报送资料需按规定包装完毕后交县教育体育局,一律不接收未装订资料,也不接受非经办人对材料包装的咨询。
七、时间要求
(一)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三)现场资料提交时间:各直属学校(单位)于 月 日,各镇(街道)学校于 月 日将一、二级职称评审材料报县教育体育局,同时上报《一览表》电子文档。
(四)评审时发现问题涉及资料修改的,网上修改截止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八、其它事项
(一)师德要求:师德考核合格,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在立案审查调查期间,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一律不得参评。
(二)岗位要求:各单位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和空缺岗位内进行,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需报送《十级岗位使用情况简表》(附件8)。根据《合江县教师队伍建设考核方案》要求,2023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三等奖的学校,本次申报使用的一级名额不得超过现有空缺名额的70%。
(三)业绩要求:凡申报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学科需与任教学科一致,教学业绩以申报学科为准。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教学业绩优秀,2022年以来具有两期及以上教学业绩处于全县前70%,三等奖学校参评人员2022年以来需具有两期及以上处于全县前50%。
2、2022年至今获得过一次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相关荣誉或奖励。
(四)纪律要求:
1、学校负责人为本校职称评审第一责任人,学校务必认真核实教师业绩情况,并提供由学校负责人亲自审核并签名的教学业绩证明。
2、学校需对教师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附件10,一校一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教师上报。如有出具不实证明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以及未按要求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由于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者个人负责。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申报一级教师收取评审费140元/人,需答辩的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申报二级教师收取评审费100元/人。
(六)一级、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在合江县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