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巴中市委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少工委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者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巴人社办发〔2021〕10号)、《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巴教体函〔2021〕39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巴人社发〔2023〕9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巴人社函〔2024〕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我县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我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县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以下简称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推荐评审专业
(一)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二)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三)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四)特殊教育;
(五)幼教(学前教育);
(六)教育学;
(七)教师教育。
三、申报推荐职数
各学校申报推荐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控制在人社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内,不得超岗位空缺申报。民办学校可参照公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执行。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因工作流动降低职务层级聘用的教师(以下简称高职低聘),若符合本单位竞聘条件,高职低聘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将岗位空缺按一定比例用于高职低聘教师,或将高职低聘人员自愿与本次申报新评职称人员一起同岗位竞聘,竞聘上岗后,占相应岗位数,不再报送职称申报材料。单位应确保有岗位用于晋升职称的竞聘推荐。
截止2024年1月1日,已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年及以上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四、申报推荐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推荐评审条件。严格按照《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巴教体函〔2021〕39号)规定执行。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育人工作要求、教学工作要求、教研工作要求、指导培养年轻教师工作要求均须满足巴教体函〔2021〕3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缺一不可。
已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且聘用在三级教师岗位未满二年,任期内已取得本科学历已满1年的,可申报评审二级教师任职资格。
(二)评价条件中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任现职期间,教师专业科目规范性培训每年一般不少于72学时,公需科目按人社局规定科目完成,每年一般不少于30学时。
(三)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者所担负的工作量,取得的业绩贡献与中小学教师担任其他学科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取得的业绩贡献同等对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评审相应职称。
(四)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各学校要把践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范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的首要条件和第一标准。在职称申报推荐时,各学校要结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注重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师德修养、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师德考核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五)社保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需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和民办学校的劳动合同,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六)申报人员任现职时间年限:申报晋升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须受聘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且履职年限符合规定要求。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特岗教师从取得资格的次月起计算)。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 年申报;延期申报年限的计算:①出现延期情形时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延期情形出现时起计算;②出现延期情形时未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满基本申报年限时起计算;③因同一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最长延期申报年限计算,不重复计算;④因不同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延期申报年限累计计算。
2.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受处理当年及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3.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者为单位中层以上干部5年内不得申报)。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暂缓申报。
(七)其他要求
1.申报学科。评审晋升高一级职称所申报的学科,必须是现从事的具体任教学科,即任教什么学段学科就申报什么学段学科,提供任教和答辩学段学科业绩成果材料。
2.教师资格证。申报职称时,必须提供申报学段及以上的有效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者不得推荐申报。
3.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1个职称,同时申报多个职称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违规取得的职称资格全部予以撤销。
五、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教育科技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教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单位同意推荐后,登录“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的个人登录模块进行线上注册登录,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对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申报人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上报。
(二)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职数、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工作经历、教师资格、继续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书法等级、资历、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育人工作、获奖情况、教学工作、教研工作、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等业绩成果、社保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初审后应及时提交,为确保申报质量,需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和《通江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在单位考核评价及推荐意见中注明“单位未收到该同志在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方面的信访举报;任现职以来,该同志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发现该同志存在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及影响职称晋升情形”;推荐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有效;PDF文件上传)。申报人所在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申报人材料审核、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
1.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员须在教师个人申报系统12月4日关闭前完成所有申报教师的初审工作,指导教师如实、认真、准确地完成系统申报。初审合格后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等下一环节逐级审核。
2.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员在系统审核申报教师材料前,须通知申报人员携带附件材料到指定地点逐一审核上传附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与原审核签字件一致,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填报基本信息是否准确一致,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相关审核人员应做好审核的台账记录,待市县教育和人社部门监管抽查。
(三)复核推荐
县教育科技局登录系统,对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审核合格后提交通江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专家评审
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组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再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五)公示
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通过人员名单将进行系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六)审批
专家评审通过的中(初)级职称人员,由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整理、复核,将公示期满后的人员函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备案,并印发批准文件、颁发职称电子证书。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材料及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除单位出具的原始证明材料直接扫描上传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申报人复印后报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属实,审核合格,原件存于xx处”,经办人xxx(签字),xxxx年xx月xx日,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再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信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中专及以下学历提供学历原件。
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信息技术2.0培训合格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6.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省书法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申报职称素质能力测试答辩成绩合格且在3年有效期内(其中城区学校A类,乡村学校A类或B类)证明文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以前通过的职称还需提供2016年职称过渡文件复印件。
9.现职称任命文或首次聘用的岗位文件复印件。
10.提交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师德鉴定表。
11.规定任职年限内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任现职或近四年(2020至2021、2021至2022、2022至2023、2023至2024学年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件(教师发展中心签字确认盖章),后附每年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
12.社保参保证明及临聘教师、民办学校教师的劳动合同。
13.《通江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
14.任期内工作总结1份,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字数不超过1000字,后附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证明材料。
15.规定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材料。任现职或近4年(2020、2021、2022、202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文件或年度考核备案表及花名册复印件1份。直接评审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只需提供转正定级审批表。从三级教师晋升二级教师的,须提供任三级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16.育人经验材料总结或案例。
17.提供2024年10月第3周(10月14日至18日)的备课教案复印件及2名学生本周作业批改复印件1份(音、体、美、劳、信息技术等部分无书面作业的学科可提供教师反馈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记录)。如因特殊情况未正常行课的,提供材料时间顺延一周。
18.承担校级(其中城区学校须县级)以上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证明材料。
19.任现职以来,还需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证明材料:
(1)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县级荣誉,或2次以上校级表彰奖励;
(2)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
(3)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
(4)在县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
20.任现职以来,教研员每年还需深入学校或通过县级以上网络平台听课、评课80学时以上和承担县级以上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证明材料。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任现职以来面向社会承担公益性专题讲座3次(课时)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每年深入学校承担网课、公开课、专题讲座5次(课时)以上的证明材料。
21.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项校级以上教研成果证明材料;教研机构教研员至少有2项县级以上教研成果证明材料。
此项材料如系刊物发表的,需上传和装订内容及顺序为:获奖证书→刊用通知→文章;发表在书上的文章,一定要把书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出来,如果是报纸一定要把刊头、刊号、正文印上;如系符合条件的教案、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何时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系本人撰写且在本层级交流认可。
22.初中以下学段教师,在指导培养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的证明材料。此项材料上传及装订内容及顺序为:指导获奖证书→教师教案→教师获奖证书;指导属实,指导关系不明确的证书,请在相关证明材料页眉注明:“此系××指导××,参加××,取得什么样成绩,属实”。
23.通江县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审核备案表。
24.截止2024年1月1日已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年及以上教师从教经历登记表及参工文、流动文或工龄确认文件。
25.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工作经历系统中需提供参工文、流动文,职称岗位聘用文件等)。
注意:评审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个人需上传1-25项所需材料。参工一年后直接评审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个人需上传上述1- 5、7、11、12、13、14项材料和15项材料中的《转正定级审批表》。由三级教师晋升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个人上传1-15项材料,其中11、15项只传三级教师任期内的材料。
(二)纸质材料
1.单位材料
(1)推荐单位《关于推荐XXX等XX名同志评审中小学教师中(级)任职资格的请示》1份。有享受27年不占岗政策晋升职称的,请示后附《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年及以上教师经历审核登记表》1份,由学校审核签字盖公章,并附参工文或工龄确认文和工作流动文扫描件。
(2)《通江县教育系统2024年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送审花名册》按类别和层级各1份,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通江县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审核备案表》和《通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及使用情况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学校务于11月8日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
2.个人材料
所有材料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线上审核通过后,由本人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1式2份,需将“网上信息上传材料及要求”中1-15项材料从系统打印出来按序放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1页之间。直接评审二级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不提供6、8、9项材料。
(2)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须上报《综合材料》1本。《综合材料》按“网上信息上传材料及要求”中罗列材料顺序(材料目录)装订成册(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目录表里依次填单位名称全称和联系电话并贴在档案袋上。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综合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七、职称确认
已取得职称的人员,符合确认条件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级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44号)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巴人社发﹝2023﹞9号)精神确认职称。确认人员填报确认审批表,提供文件规定相关材料,单位审核报送,名册录入《送审花名册》。具体材料如下:
1.单位和外系统的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重新确认xxx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包括重新确认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2.《诚信承诺书》1份;
3.《关于XXXXX级职称确认的申请》;
4.《巴中市中(初)级职称确认审批表》2份;
5.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
6.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批准文件、评审表复印件及电子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7.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8.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年度考核证明材料1份。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系统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教育科技局—评委会。
(二)申报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4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23:59(注:截止时间结束后将不能再进行网上申报,单位第一次初审结束)。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8:00。
4.用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
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8:00,逾期概不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点
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269号县教育科技局405室(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联系人:向涌泉,联系电话:0827-7221566,电子文档发至122351362@qq.com。
九、工作要求
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实绩第一标尺”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推荐评审各项工作。
(一)各学校要坚持师德一票否决要求,秉承教学中心地位,坚持示范引领,突出实绩贡献,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注重教育教学科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能力,打破论资排辈,鼓励脱颖而出,树立鲜明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导向,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把师德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教师要优先推荐,不断增强教师的成就感和获得感,引导和鼓励教师为人师表,钻研教学,立足课堂,提高质量。
(二)各学校要本着讲政治、维稳定、讲发展、提质量、讲公平的原则,着眼维护每一位教师切身利益,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推荐机制,做到公开推荐职数、公开评审政策、公开述德述职、公开展示业绩、公开推荐结果“五公开”,不得暗箱操作。各学校根据本单位各层级专技岗位空缺情况,遵循“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维护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1.公布岗位条件。各学校在职称申报推荐前需向本单位教职工公布本年度职称岗位空缺、使用职数、申报程序、申报条件、本单位职称评审方案、本单位经教(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量化评分细则、职称相关文件政策等。要通过单位工作群、公示栏等媒介宣传公示职称评价条件和单位推荐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讲解读职称政策,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了解标准、了解程序、了解要求、了解岗位。
2.个人申报竞聘。申报人按照规定程序,根据评价标准条件和学校(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向本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按要求报送相关证书、业绩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参加申报竞聘。
3.单位考核推荐。各学校考核推荐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要求;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人员在本学校进行大会述职;学校教职工民主测评、投票推荐;学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评审、择优推荐;根据考核结果,学校职评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通江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单位和县教育科技局监督举报电话。
(三)各校要切实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优选模等工作中未录入信息系统的信息原则上不予以认定。
(四)各学校要严把资格条件审核关口,严格落实“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核责任机制(审核人员为单位材料审核第一责任人,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申报人所有信息、证件、业绩材料须由学校落实专人核验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签字确认,督促申报人履行职称评审诚信承诺,确保申报材料、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审核工作将贯穿于职称评审全过程,在任何评审环节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按相关规定取消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凡是查实有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问责。
(五)各学校要做好关爱服务工作。各学校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实行一站式审核,无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得要求申报者提交,已要求通过网络审核的不得再纸质审核,严禁重复审核、多头审核,严禁以职称审核为名违规收取费用。对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
(二)各学校务于11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高(中)级岗位空缺备案审核工作,并报送《通江县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审核备案表》(1式3份,单位、教科局和人社局各1份)和《通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及使用情况表》1份,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附件:2024年教师中初级职称材料报送附件
通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11月1日
-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