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督导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校: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体系统职称评聘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校。
二、申报对象
1.任现职满2年的三级教师(2022年12月31日前评聘的);
2.2023年考聘到我区的新教师;
3.符合评审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申报方式
按照工作安排,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网上申报流程
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1. 单位注册:单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规范和完整。学校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 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帐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三)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材料真实性进行综合全面审核。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审核合格,将申报人员业绩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上传公示信息、推荐委员会表决信息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
(四)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区教体局按评审权限同步开展公示。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出文。
(七)办理相关手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人社APP”中下载、打印。
五、报送材料
申报评审初级职称,申报者本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最高学历是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一致的教师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教师(最高学历是非师范专业或最高学历是师范专业但是自考、函授文凭或现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以及任职期满 2 年的三级晋升二级教师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2023年年度考核复印件(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3.2023-2024学年度继续教育证明(不少于90学时,其中规范性培训不少于60学时)。
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2.0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幼儿园教师提供,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三级晋升二级的教师还需提供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任职文件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报评审材料按以上顺序规范整理报送。
六、报送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表》须 A4 纸双面打印,在相应位置贴好相片,单位须如实 签署意见, 并加盖公章, 表中单位聘任意见一栏由所在学校填 写盖章。
2.所有复印件须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签字内容为:此件与原件一致, 复印属实。审核人签名,审核时间)。
3.2023年新参工的教师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的“拟聘职务”一栏时,如果最高学历是专科的填“ 三级教师”,最高学历是本科及以上的填“ 二级教师”,在封面右上角写好个人档案编号。
七、评审组织及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各单位填写《2024年南充市嘉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12月7日前,申报教师完成个人材料网上申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
3.12月12日前,所在单位完成审核。
4.12月27日前,区教体局、人社局完成审核。
5.12月31日前,嘉陵区教育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工作。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区人社局审批。
八、其他事项
1.严把政策宣传关。 为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校要加 大政策宣传力度, 认真组织实施, 切实做到符合申报评审条件 的教职工“ 应知尽知、应报尽报、应评尽评”。
2.严把材料审查关。 逐 一、逐级审查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压紧压实“ 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度。
3.严把评审纪律关。对申报人弄虚作假行为,实行“ 一票否决”,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评审资格。
4.评审费用。评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价字〔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费用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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