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附件
德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体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
为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德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11月下旬开始开展评审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德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教〔2021〕42号)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个人申请并如实填报材料、所在单位逐一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内签署推荐意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核、相关纸质材料按时报送市高评委办公室。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申报参评人员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须从网上递交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5日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103.203.218.251:8081/zcpsqd)。
二、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积极导向作用,要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坚持评审条件,优中选优;坚持优化结构,统筹兼顾;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报或延迟申报等规定,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
各区(市、县)教体局、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其他申报单位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履职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要坚持评聘结合,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及时按评审结果兑现教师工资待遇。加强聘后管理,实行能上能下,规范辞聘、解聘。
(二)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应提交本人任现职来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附件1),由申报者本人填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擅自改变格式。《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信网上学历/学位查询打印件(2002年后毕业);学历/学位复印件(2002年前毕业)。
④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⑤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⑥非在编人员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证书的复印件,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审批表;同级教师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⑦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含低碳经济、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网络、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健康、2021-2022年度及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共8科。
⑧符合相关要求的(含县级以上主要表彰荣誉称号、奖励、名师工作室成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评审工作或信息平台分享的教育教学资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上述粘贴件按顺序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一册, 粘贴填写好的《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职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
①任现职以来1次考核为优秀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②近3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复印件。
③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④县城学校教师农村经历或支教经历证明材料。
⑤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⑥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⑦任现职以来,荣获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完成的教研课题、发表本专业论文或教育教学专著等教研成果。教研课题须是申报者独立完成或主研人员,论文须是申报者独撰或主要作者,主要作者应注明具体撰写章节内容。
⑧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⑨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含校级干部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报告等材料)。
(3)《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一式一份,A3打印(附件4),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4)《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表决名册》(附件5),逐级上报电子版。区(市、县)教体局、直属学校及其他申报单位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在交材料时报纸质盖章件。各区(市、县)汇总数据后按学科分组顺序打印60份并盖章,并于参加评审会议时上报市高评委会。
(5)各单位在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时,需按《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附件6)提交材料,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无破格人员的区(市、县)须报送一份说明无破格人员的函。
(6)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9号)文件精神。
以上内容均由申报人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单位审核无误后打印生成,由申报人、审核人签字确认,不采用手填(意见栏、签名处和盖章处除外),填写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2.材料包装要求
(1)上述材料中《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 A3 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 A4 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或蓝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2)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最多两袋,并编好袋号)。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德阳市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人员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7)。
(3)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
(4)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2002届(含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后可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5)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聘用时间可计算至 2023年12月31日。
(6)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纸质材料于11月25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区(市、县)相关纸质材料由评职工作人员带到评审会场。召开高级职称评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3.评审材料按下列 12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政治学科(含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少先队活动)、(2)语文学科、(3)数学学科、(4)物理学科(含小学科学)、(5)生物学科、(6)化学学科、(7)历史学科、(8)地理学科、(9)外语学科、(10)音体美学科、(11)幼儿教育学科、(12)职电劳学科(含职教专业课、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地方课程等)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
(二)关于学历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任职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如按原有学历学位评审教师职务,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任职时间合并计算。任职期内离职学习的人员,要扣减任职年限。
(三)关于年度考核优秀
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小学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的,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是对教师全年的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综合考核评价,那么可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县级以上荣誉也应当是综合性的而非单一性的。
经了解,各区(市、县)年度考核分为学年度考核和自然年度考核两种。申报职称评审时,自然年度考核尚未进行(即无年度考核结果),因此,当年的县级以上荣誉不能视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
(四)关于答辩
凡申报评审高级教师人员均须参加市高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重点是考察答辩人师德、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撰写论文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特殊情况(如生重病住院等)不能参加答辩的,应由其任职单位(学校)出具证明并附上相关材料,经各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高评委办公室,市高评委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凡无故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将不评审其申报材料。
(五)关于公示
本次申报者名单经各区(市、县)教育部门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在德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deyang.gov.cn/info/iList.jsp?tm_id=2021#公示公告)公示5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德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材料。联系电话:0838—2502610。
(六)关于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40元,答辩费80元,共计320元。
- 附件7: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人员材料清单.doc下载
- 附件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docx下载
- 附件4: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人员情况简表.xlsx下载
- 附件6:破格、直接晋升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DOC下载
-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doc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