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评审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督导组:
为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申报评审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在职的专任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初级职称为助理讲师。成建制民办学校参照实施。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0〕76号)相应条件执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的,结合川教〔2020〕76号要求,参照执行。
三、评审要求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自2024年起,全面推行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员需线上线下同时递交申报评审材料。
(一)线上申报
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逾期将不能提交材料,请各学校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员认真指导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报送相关资料。
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
申报流程为申报人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主管部门审验--县人社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县人社部门复核发证。
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登陆时可用“四川人社”APP中“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
2.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个人登录”入口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新增申报”并选择“仪陇县中职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新增申报”完成后选择“我的申报”,并按相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扫描件。申报材料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再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注册与申报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
3.单位推荐。申报人完成申报内容填写和附件上传后提交申报,学校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登陆系统后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材料不全或有误的应写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修改,直至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县教体局审核。
4.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经办人登录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人社局复审。
5.县人社局复审。县人社局复审通过后报仪陇县中职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
6.评审委员会评审。仪陇县中职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县教体局按评审权限同步开展公示。
7.县人社局复核发证。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县人社局在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时间要求如下: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
申报学校(单位)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评委会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二)纸质材料清单及要求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新教师参工介绍信复印件一份(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
③个人德、能、勤、绩、廉工作总结一份(不少于2000字,个人手写签名,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④与申报职务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⑤与申报学段一致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⑥与规定的任教年限相对应的《继续教育证明书》(即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
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一份;
⑧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
⑨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⑩单位推荐材料(含思想政治方面、年度考核情况、民主推荐情况、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形,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⑪公示证明复印件;
⑫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个人请下载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需在封面右上角注明个人档案号)。
以上材料一人一份,按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⑪的顺序粘贴于《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的封面与第1页之间,包边后装订,所有复印件及网络打印件均须由学校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时间及要求:请各教育督导组于12月15日前收齐片区学校所有纸质材料后交到县教体局610核验、初审和备查;同时,各教育督导组汇总片区申报评审初级职称人员汇总表,将电子档发送至:407610791@qq.com。
四、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以实际参加的年份为准,若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的,则由各学校出具工作期间工作表现是否合格的证明材料;如因受到处分而年度考核未定等或等次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延迟申报。
2.各学校要加强对评职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省市文件、程序要求推荐参评人员,并落实专人负责材料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后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所填写信息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必填内容要准确、规范、完整,并在规定期限上报材料。
附件:仪陇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24年申报评审初级职称人
员汇总表
仪陇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14日
- 川教[2020]76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