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一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4年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一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市直属单位(学校)一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广安市直属单位(学校)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广安市直属单位(学校)中小学教师一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广市教体〔2021〕30号)和《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广市教体办〔2024〕18号)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为进一步实现职称评审公开透明,按照中省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要求,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采取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依托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 ),申报人员登录网址自行注册账户,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线上填报的信息或上传的资料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要求报送,在对应内容上与线下材料保持一致。线下申报根据线上对应申报材料内容,按照线下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者须签订职称申报评审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评审材料
线上申报评审材料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的有关内容模块进行报送。
(二)线下申报评审材料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要求,申报材料推行代表作制度,申报者按评审条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最高荣誉、论文或课题,淡化数量要求。
1.申报一级职称应提交以下材料:
(1)任职资格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由申报人本人填写。《评审表》须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有关材料如下:
①《职称申报评审承诺书》。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认定证明(见附件3)。
⑤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⑦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证明材料。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⑧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县级以上荣誉,或2次以上校级以上荣誉复印件;或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或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
或在县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需由名师工作室出具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确认;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需有相关部门证明,培训方案及培训讲稿附在业绩证明材料中;在县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电教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及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⑩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2)业绩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①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②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③近5年《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及教研员听评课学时证明复印件。
④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文、研究课题(结题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论著(含教材)、经验总结、参与编写的地方课程、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起草的重要文件及教育考试命题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教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⑤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和实验(含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担任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1次以上或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2次以上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⑦2023-2024学年度备课情况证明原件(见附件4)。
⑧2023-2024学年度批改作业情况证明原件(见附件5)。
⑨近5年(2020-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⑩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证书复印件。
⑪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印证材料复印件。
⑫其他校级及以上表扬奖励荣誉称号证明材料复印件。
⑬校(园)长近五年内任职资格培训或能力提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⑭申报人提供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廉政意见材料
⑮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任职资格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一册。
(3)《广安市申报评审教师一级职称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一式一份(见附件6)。《简表》由申报人本人填写,报单位审核。单位审核无误的,由申报人确认签字。推荐单位在本单位公示(公示表见附件7)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简表》加盖单位公章。
(4)《广安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8)。由各直属单位(学校)按申报学科填报,每个学科一张表。纸质表须签字盖章,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5)各单位在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时,需按《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9、10、11)提交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上述材料中《一览表》、《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公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公需科目、培训证书等各种证书)的计算截止时间由各直属单位(学校)结合实际确定,原则上应在规定的线上申报起始时间之前,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2.申报初级职称提交以下材料
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见附件12)(A4 打印)。
②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1份。
③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⑤学历证明材料1份。
⑥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任证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⑧《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或《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⑨公需科目学时证明1份。
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⑪任现职年度考核表和届满考核表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⑫.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⑬公示结果材料
⑭《广安市直属单位(学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花名册》(见附件13)1份。
3. 纸质申报材料包装和报送要求
(1)一级、初级职称申报人师德考核等次、相关业绩等应
在所在单位(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级职称公示表见相关附件,初级职称拟写公示材料)。一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的“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初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的“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写明。
(2)初级职称申报人第一次申请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提交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第6项,申报之前任教期间有关部门组织了培训的,需提交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第7项,第14项的申报花名册(即附件13)由所在单位(学校)汇总交纸质档、电子档(以Excel报送)。初级职称申报提交所需原件和申报材料,须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报送,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广安市直属单位(学校)评审初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4),其中原件用燕尾夹固定装入,申报材料按照材料清单要求装订成册后装入。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学校)审核推荐、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审核的程序进行。
(4)一级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广安市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15)。
(5)凡破格申报人员,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
(6)按教师职称评审要求,所有申报一级、初级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审核人要在有关材料的审签处签字确认。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和审核人,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7)一级职称所有申报材料按学科打捆,每个学科的材料按《一览表》的顺序叠放(15袋左右为一捆),每捆上面加上填写好的《一级职称报送材料标签》(见附件16)。
(8)市直属单位(学校)按照申报一级、初级职称顺序收集汇总报送申报人员《普通话证书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7)电子档和纸质档。
五、申报时间
(一)线上申报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9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个人线上申报、所在单位和县级相关部门线上审核提交务必于11月26日前完成。
1.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 11 月9日﹣11月15日 24:00。
2.单位(含教育主管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24: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24:00。
4.单位(含教育主管部门)修改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24:00。
(二)所有需报送的电子档传市局组织人教科,电子邮箱:1406228974@qq.com;线下申报材料务必于11月29日18:00前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周文敏,联系电话:0826-2333397。
六、答辩
申报一级、初级职称须参加答辩的人员,按照广市教体〔2021〕30号文件第二十四条执行。请申报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七、其它工作事项及要求
(一)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推荐申报一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要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要严格按照中省市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二)2024年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教师一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以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申报的,应控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定的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数限额内,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供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的文件或专题报告。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严格把关,申报人员应该满足所有申报条件后才能进行申报。
(四)因实行职称评审线上系统申报,工作任务繁重,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要成立系统推广运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建职称评审线上申报工作团队,安排专人指导申报人员的线上申报工作,绝不能因报送方式改变影响任何一个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职称。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网络、电脑、工作终端等设施设备保障,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要加强工作宣传,做好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宣传引导,让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充分知晓并灵活操作使用信息系统。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在推广运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报,以便联系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系统运用推广质效。
(五)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安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核准个人身份等重要个人信息和资格条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按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要大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制定工作预案,积极进行政策解释,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立即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顺利推进新情况下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凡因履职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将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市教体局会同有关单位统筹调整申报单位的职称职数;对导致出现重大信访或群体事件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六)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人员的申报材料,需单独打捆;正常晋升人员的申报材料,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含审定)材料送至市教体局,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七)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八)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在评审会结束后按规定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九)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一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初级职称评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按照广市教体〔2021〕30号文件规定需答辩的,答辩费每人次60元。
(十)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1.职称申报评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学历认定证明
4.2023—2024学年度备课情况证明
5.2023—2024学年度批改作业情况证明
6.广安市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情况简表
7.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情况公示表
8.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情况《一览表》
9.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
10.专家推荐意见表
11.破格、直接晋升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1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3.广安市直属单位(学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花名册
14.广安市直属单位(学校)评审初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15.广安市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称材料清单
16.一级职称报送材料标签
17.普通话证书信息统计表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 日
- 广市教体函〔2024〕142号关于做好2024年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一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