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下属事业单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我市实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下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教人〔2021〕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公开岗位。各学校对核定的2024年一级教师使用指标数要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组织学习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明确报名时间。
(二)个人申报。根据一级教师申报条件,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印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民主测评。学校比照相应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符合基本条件的,安排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述职,并组织教职工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内容包括任教学科、任教班级、周工作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支教或农村(薄弱)学校从教经历、教学效果(含合格率、优秀率)和教育教学科研等。
(四)考核推荐。单位职改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情况等集体研究,择优推荐人选参加评审。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申报无效。
(五)公示考察。各单位将拟推荐人员师德考核结论意见、学校(单位)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签字确认的《简表》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各单位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出具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校(园)级干部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推荐人选的师德、教育教学工作和推荐程序。
(六)系统审核。申报人前往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进行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指南(见附件1)或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 1中小学教师-----内江市教育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下载




